衡水湖景色。陈康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 通讯员 王宏亮 王赓)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年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作为环境监察重点工作,在常态化督查的高压态势下,督促衡水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衡水湖生态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一揽子”举措的持续发力,衡水湖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显著,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大气负氧离子含量高达4600个/立方厘米,鸟类种类达到323种,衡水湖真正成了衡水的绿肺、鸟类的天堂。
治病须找根。寻找治水之道,追根溯源成为当务之急。针对衡水湖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人亲临衡水湖督查指导,加大水生态修复和内源污染治理力度,促进河湖休养生息。
衡水湖生物丰富。王赓 供图
2018年至2020年,衡水市每年开展蒲草平衡收割,减轻蒲草腐烂沉积对水体产生的影响。实施生态浮岛项目,完成衡水湖姊妹东岛、三生岛水域生态浮岛建设6万平方米,降低了水中的COD、总氮、总磷的含量,有效改善了衡水湖部分水域的水环境。
在三生岛附近区域进行沉水植物种植试验,种植狐尾藻8万平方米。完成王口闸区域清淤11.5万立方米,据估算,每年可减少总磷排放0.198吨、总氮排放5.256吨。2018年至今,实施增殖放流,累计撒放鲢鳙鱼苗2050余万尾、虾苗9000万尾、泥鳅苗100万尾、鲤鱼20万尾、河蟹扣蟹10万个,保障了衡水湖生物多样性的健康发展,提高了衡水湖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设立三禁区域。2020年4月,在禁渔期的基础上,衡水市设立了全年禁航、禁捕、禁钓区域,安装了禁航禁捕浮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划定区域从事捕猎、捕捞、垂钓、游泳等行为,禁止个人、船只等进入划定范围。
衡水湖景色。 王赓 供图
在治污的同时,衡水市加大力度实施衡水湖生态补水工程,各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科学研判,2020年共向衡水湖补水5130万立方米,达到历史最高水位21米,确保了衡水湖生态水位。
与此同时,科学的治水方案也在制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衡水市先后颁布《河北省衡水湖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让衡水湖保护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衡水市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8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39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治理管控全覆盖。衡水湖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实现了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覆盖,严控污染物入河,并加强管控机制,在源头上杜绝向湖内倾倒垃圾。
衡水湖豆雁。长城网记者 王林红 摄
推进生态搬迁。衡水市计划利用5年时间分两期完成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及实验区中对生态有重要影响的32个村庄1.8万人的生态搬迁。其中一期计划搬迁8个村庄,涉及1332户、3803人。目前已完成顺民庄、北八里庄搬迁,并同步开展村庄拆迁原址的生态恢复工作,其余村庄搬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一方面巩固提升已有河湖清理整治成果,另一方面将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推动河湖整体面貌根本好转。截至目前,常态化排查的74个衡水湖及引水沿线“四乱”问题已整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