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7日),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石家庄市于今年4月份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以来,已有10762名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被纳入到失业保险保障范畴。
据介绍,石家庄市作为全省试点在今年4月率先全面推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扩面参保工作。这是河北省自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首次享有失业保险兜底保障。石家庄市先后印发了《关于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失业保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等相关内容,要求各县(市、区)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三险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石家庄市人社局还组织开展了个体工商户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培训会,组织22个县(市、区)主管处室、经办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特别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后可享受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如何兜底保障等进行详细讲解,确保精准地宣传政策。开展“点对点”入户走访,确保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全面了解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增强其参保的主动性、积极性。
据了解,石家庄市去年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由原来的2020年3月至12月份扩大到2019年以来失业的参保人员,今年将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018年以来失业的参保人员,此次又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经过三次在全省率先扩大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石家庄市在失业保险保障的政策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
石家庄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已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跟踪服务,随时解决他们在参保缴费、享受待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热情的态度和周到的服务赢得个体工商户对社保扩面工作的支持。(记者 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