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北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的公告》。公告提出,为推动河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部署落到实处,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和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7月底联合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欢迎广大群众于2021年7月17日至7月31日向省大督办驻各市督查组及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以下问题线索: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电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贷款延本付息等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
2.违规增设市场准入条件。如,某市级部门要求进入该市建筑市场的保温材料需经某协会认证,如没有认证就不能在该市生产、销售,而国家及省并未有相关政策要求。
3.企业群众政务服务事项申报难、以各种理由不受理。如,窗口工作人员因为办件太多、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审批)而不受理其他符合报送要求、应予受理的申请。
4.因工作人员政策解释不清、窗口设置不合理、审批流程不科学等原因导致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来回跑,甚至进入死胡同、事情无法办。
5.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手续环节多、耗时长。
6.中介机构评估评审时间随意、违规加价。如,有些评估评审并无规定完成时限,但有的中介机构实施评估评审时间过长;还有的评估机构对给钱多的客户优先评估,收取超过规定的高额评估费用。
7.群众办事办证反复提交证明材料,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如群众办事时要求提供“我妈是我妈”的证明。
8.侵犯企业产权、拖欠企业账款等政府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
9.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新官不理旧事”、不兑现承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
10.其他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对其中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督查组将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以务实作风和实际行动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省大督办驻各市督查组及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省第一督查组(石家庄市)联系方式:18803015025(只接收短信)、18803015025@163.com(电子邮箱);
省第二督查组(承德)联系方式:18803015019(只接收短信)、18803015019@139.com(电子邮箱);
省第三督查组(张家口)联系方式:18803015020(只接收短信)、18803015020@139.com(电子邮箱);
省第四督查组(秦皇岛)联系方式:18803015013(只接收短信)、 18803015013@163.com(电子邮箱);
省第五督查组(唐山)联系方式:18803015026(只接收短信)、18803015026@139.com(电子邮箱);
省第六督查组(廊坊)联系方式:18803015018(只接收短信)、 18803015018@139.com(电子邮箱);
省第七督查组(保定)联系方式:18803015016(只接收短信)、 18803015016@163.com(电子邮箱);
省第八督查组(沧州)联系方式:18803015028(只接收短信)、ducha08@163.com(电子邮箱);
省第九督查组(衡水)联系方式:18803015012(只接收短信)、18803015012@139.com(电子邮箱);
省第十督查组(邢台)联系方式:18803015023(只接收短信)、 18803015023@163.com(电子邮箱);
省第十一督查组(邯郸)联系方式:18803015021(只接收短信)、18803015021@163.com(电子邮箱);
省第十二督查组(雄安新区、定州、辛集)联系方式:18803015022(只接收短信)、18803015022@139.com(电子邮箱)。
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15032158560(只接收短信)、15032158560@163.com(电子邮箱)。(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