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对重大建设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七个严格”。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严格限定在国家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应尽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应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
严格补划任务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补划任务,补划地块应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不得将25度以上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耕地、河道湖区范围内耕地、城镇村范围内耕地、林区耕地、牧区耕地、沙化荒漠化耕地等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实地踏勘论证。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县级必须派专人对补划地块100%进行实地踏勘,现场拍摄补划地块照片或影像。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编制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级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踏勘论证。
严格定期巡查监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定期巡查报告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通过省级论证审核后,县级要每季度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外业实地核查,拍摄实地照片和视频。市级对县级每季度上传的实地核查照片和影像,利用高分辨卫星遥感影像及相关技术手段,逐地块进行内业核实比对,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实地核实,督促相关县级整改。省级对县级巡查实地核查照片影像和市级核实结果进行全面内业复核,选取存在问题或疑似问题的地块进行实地核实,并适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各地巡查整改和复核结果。
严格占用补划调整。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因地方监管不力,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建设用地等非耕地问题的,应当恢复耕种条件,原则上不允许对补划地块进行调整。非线性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所占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区位和补划地块原则上不予调整。
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重大建设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建设用地等非耕地问题的,原则上当季度巡查发现的问题在当季完成整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问题未整改复耕到位的,市县不得履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程序。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中,不按政策规定落实补划、实地踏勘、定期巡查、核实复核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不整改的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整改不力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国家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有调整的,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河北日报记者 苑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