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工程标志设置,方便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利于战时、平时、灾时人员和物资疏散、掩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人防办组织编制了《人民防空工程标志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拟以地方标准发布实施。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3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表电子版反馈至邮箱(srfgcc@163.com)。
附件:1.《人民防空工程标志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表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董少英,电话:0311-66735817,传真:6736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