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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好声音 | 常增月:切实保护新业态灵活就业者权益

来源: 长城网  
2022-03-09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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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郭甜肖)“新业态企业‘规避合法劳动关系’现象时有发生,劳动关系的认定应由重形式转向重实质,即无论新业态下企业灵活用工在形式上如何变化,只要实质上具有认定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增月带来一份关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提案。他建议,要重视新业态企业“规避合法的劳动关系”现象,科学认定劳动关系,鼓励各省因地制宜出台符合实际的新业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指导性文件。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不断成长壮大,关于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呼声也日渐高涨。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后,国家各部门先后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性文件,但在具体推动落实过程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依然面临问题和挑战。

  常增月委员调研发现,新业态企业“规避合法的劳动关系”现象时有抬头。比如在网络直播、外卖配送等新业态代表行业中,劳动者在企业的刻意引导下,开始通过集中办理个体工商执照的方式成为“收益自决、风险自担”的市场主体,劳动者同用工企业之间已形成一种市场化的“合作关系”,而非现行劳动法下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当劳动者出现人身伤害或第三人权益侵害时,维权比较困难。与此同时,网络平台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以合作关系掩盖传统的雇佣关系,劳动者社会保险难以得到保障。

  此外,新业态企业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不够重视。常增月委员指出,由于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变更频繁,一些企业不愿意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而是希望劳动者边学边做,即便开展职业培训,也将培训时间尽量缩短,培训效果较为有限。

  快递员每天奔波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刘潇 摄

  针对上述问题,常增月委员建议,应科学认定劳动关系,同时,依法明确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社保缴纳主体。“劳动者若为单一网络平台提供劳动服务,网络平台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若为多家网络平台提供劳动服务,则应由劳动收益最高的网络平台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常增月委员还认为,随着新就业形态下新职业不断增多,在维护从业者权利之余,也要对从业者提出更高的要求,防止从业者从业能力不足、职业素养欠佳而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可根据不同职业特点设定相应的职业准入门槛,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和从业资格,比如网络主播资格证、网约车司机资格证,只有通过职业考核,才能持证上岗。”

关键词:河北好声音,常增月,就业责任编辑:吴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