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王东峰王正谱作出批示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来,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围绕“共促消费公平”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正谱作出批示。
王东峰在批示中指出,2021年,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全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东峰在批示中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更加重视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突出“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完善信息化平台,增强维权效能,促进公平竞争,依法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和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王正谱在批示中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民生福祉,是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持续净化消费环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正谱在批示中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坚持扩大内需战略,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推进社会共同治理,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快、更好地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牵引,严格市场监管,加强消费引导,完善维权机制,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2022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找准痛点,打通堵点,通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强化商品和服务监督,深化专项治理,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创新维权机制,凝聚消费维权合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