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印发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3日起,恢复石家庄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一年多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作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重要内容,全市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6+1”专项行动,营造了“石家庄在行动”浓厚氛围,人民群众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组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十项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质“五大攻坚”行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依靠人民,以“绣花”功夫,从细微处着眼,聚焦发力,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出亮点,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上下形成了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的浓厚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永远在路上,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石家庄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鲜明精神文明特色、突出核心价值引领、践行为民利民宗旨上下功夫,在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发展品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上求实效,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以环境新面貌、文明新风尚、精神新状态、思想新自觉和城市新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