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坚持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省累计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7.3万家次,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275家次,累计追回医保资金32.72亿元,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近万例,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尽心尽责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坚持重拳打击,着力强化“不敢骗”的震慑。省医保局不断强化日常监管,综合运用经办稽核、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每年实现两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突出重点开展16批省级飞行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08家,追回医保基金4.8亿元。压实责任开展存量问题清零专项行动,认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对国家医保局先后交办我省26批223例举报线索逐一建立台账、限时办结。
坚持制度引领,加快构建“不能骗”的机制。突出制度建设,近年来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研究出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程、信用管理、举报奖励等14个医保基金监管规范性文件。突出部门协同、系统联动和医疗机构自律,先后查处保定望都、张家口尚义、秦皇岛卢龙、沧州盐山、邯郸成安等骗保案件,把自查自纠作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的前置环节,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去年通过自查自纠主动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48亿元。突出智能监管,先后自主研发数据分析、异地就医、住院巡查、两病门诊用药等4套智能监控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分析制度,初步形成大数据动态监管、“互联网+基金监管”新模式。
坚持筑牢防线,不断增强“不想骗”的自觉。针对不同医疗机构之间采购同通用名同品规药品价格差距较大等问题,我省在全省范围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专项行动,省本级11家医疗机构采购资金节约率45.45%,全省年节约采购资金14亿多元。研究制定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建立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对于11种费用指标异常增长情况分类实行推送预警、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初步建立了定点规范纳入、疑点实时监控、违规每月交互、异常季度提醒的全过程、全链条精细化协议监管机制。此外,我省还广覆盖宣传,开展警示教育,鼓励社会监督,在全社会持续营造共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同时,省医保局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努力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有序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先后落实国家6批、省或联盟采购7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共集采237种药品(平均降价62%),7种类医用耗材(平均降价74%),共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28亿元。创造性地开展规范化学药品挂网工作,2510种化学药品挂网价格平均降幅32.5%。建立京津冀医保定点互认机制,先后将北京15家、天津15家优质医疗机构纳入全省医保定点,实现省内同级别就医同标准、同待遇。此外,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和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认定,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记者 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