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长安区人防办根据《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所管辖区的万科翡翠书院小区人防工程颁发了新版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适用于纳入人防部门统计管理平时使用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指挥工程除外),工程隶属单位或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登记、领取等手续,并依法履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内容主要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地址、隶属单位、使用面积、使用用途及有效期限等,平时应悬挂于人防工程内醒目位置。
使用新版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更有利于人防工程的平时开发利用,更有利于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更有利于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更有利于人防工程接受群众监督,使人防工程始终保持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