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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留住高端人才可设特设岗位 石家庄市率先推行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制度

来源: 石家庄日报  
2022-05-06 1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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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科院付雅丽从2004年就职以来一直从事农业科研工作,成绩斐然,2018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她在2020年晋升正高职称后,由于单位指标限制,一直未聘任。得知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石家庄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付雅丽很是期待:“希望这个新政策能把我的正高聘任问题解决了。”

  事业单位在注重引进人才的同时,如何把现有人才留住用好?市人社局不断解放思想,着力破除妨碍事业单位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河北省率先推行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制度,从而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水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试行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事业单位引才留才渠道,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据介绍,特设岗位一般设置在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重要的政策资源和引才留才的重要渠道。石家庄市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及聘用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办法所称引进是指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或从外省、市调动进入石家庄市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本单位高层次人才,也可申报特设岗位。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有空缺的,不得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试行办法》规定,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在特设岗位上的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等级进行管理,包括确定相应的人员关系、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社会待遇等。以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为前提,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门人才及其团队;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的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受国家、省政府表彰的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其他确需设置的情形。

  《试行办法》规定,特设岗位允许突破限制,但需要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使用。特设岗位的任职条件不应低于本单位相应常设岗位的任职条件。特设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设置的特设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经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且最多不超过10个。特设岗位以完成项目任务为基本导向,聘期一般为3年,最多延长一个聘期。(记者 王静)

关键词:事业单位,石家庄市,特设岗位责任编辑:吴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