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河北省进入汛期。笔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今年以来,围绕安全度汛,全省各地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摆在水利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前排查整治妨碍行洪问题,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加快水毁工程修复,修订各类防汛方案预案,到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河北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部落实了全省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完成了公示。其中,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已全部完成水利部组织的线上培训。我省还利用去年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水利救灾资金1亿元,重点开展了231个水库、河道堤防、水文设施等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和应急度汛项目建设,并加强了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所有项目在主汛前完成并发挥效益。围绕增加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业务骨干,及时修订了水库、主要行洪河道洪水调度方案、水库应急抢险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等,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支撑。
针对去年以来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较多的实际情况,结合全省生产、生活、生态供水需求和水库迎汛腾库要求,我省自年初以来就积极安排水库放水。据统计,仅河道生态补水一项就向下游放水17.9亿立方米。
从6月1日上午8时起,河北省水利系统将开始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灾情,继续坚持动态排查和整改落实,加强水库、河道、堤防、闸涵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误报。(通讯员 任树春 河北日报记者 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