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制定若干措施为特困残疾人提供上门精准服务
近日,河北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印发《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若干措施》,制定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若干措施,围绕特殊困难残疾人个性化、多样化的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的上门服务,不断打通关爱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要服务事项包含以下五项内容: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县残联与县卫生健康局与当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共同制定评定上门服务方案,为行动不便且确实无法出行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残疾人证新办、等级变更、到期换领服务。
辅具适配服务。县残联安排工作人员或辅具适配机构为行动不便且确实无法出行的重度残疾人进行上门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及维修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属法律援助范围内的,当地残联帮助协调安排司法行政部门为行动不便且确实无法出行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等预约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
残疾人居家就业培训服务。将行动不便且确实无法出行的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技能水平、服务需求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信息。根据登记的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建立“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档案,开展针对性服务;对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测评等服务,帮助实现居家就业;将有培训意愿的纳入培训计划,适时组织线上培训或指导残疾人参加其他部门举办的线上培训。此外,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残疾人就业培训情况,并适时调整跟进服务内容。
享受两项补贴、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供帮扶服务。村(社区)残协协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本村(社区)残疾人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并建立台账,对符合政策条件、行动不便且确实无法出行的重度残疾人的服务对象进行政策宣传;村(社区)残协帮助残疾人提出享受政策申请(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协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核实残疾人实际情况,帮助残疾人办理年度资格认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办理),帮助残疾人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县级残联要主动对接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时帮助残疾人解决享受各类帮扶政策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在以上服务实施过程中,各级残联及村(社区)残协通过日常走访探视、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主动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残疾人需上门服务的工作事项。同时,残疾人及亲属可自主向当地村(社区)残协或拨打“12385”服务热线进行上门服务申请,也可向当地县级残联进行申请。(河北日报记者 董琳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