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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金融安全网 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来源: 经济日报  
2022-12-27 17: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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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这体现的是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地坚持底线思维、更好地聚焦风险防控,反映的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总要求,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发展尤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前进中问题的方法论,注重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形成金融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果丰硕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已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有关部门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推动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疫情的冲击考验,维护了金融稳定安全发展大局,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果断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明天系”“安邦系”“华信系”、海航集团等资产负债规模大的高风险企业集团进行“精准拆弹”。果断接管包括包商银行在内的10家“明天系”金融机构,目前均已顺利结束接管。稳妥处置锦州银行并推动其改革重组,及时阻断其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蔓延。顺利完成恒丰银行等重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稳妥推进华融公司风险处置,顺利完成增资引战并推动其聚焦主责主业、瘦身化险。支持配合相关地方政府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总体下降。

  有效压降影子银行风险。按照“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的要求,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重点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和交叉性金融产品。2022年6月末,资管产品净值化比例为87%,较2018年末提高41个百分点。资管业务逐步回归直接融资本源,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行业转型发展取得实效。

  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近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停业。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数量、业务规模和涉众人数均大幅压降,风险明显收敛。深入推进“伪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监管真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过去5年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

  “只有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聚焦重点安全领域、兜牢民生底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才能有效管控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稳妥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表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需要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其中需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经济安全发展,守住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是底线。

  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国内依然存在金融风险隐患,防范金融风险还须解决许多重大问题。

  “新冠疫情导致政府债务大幅增加,企业和家庭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受到损害,全球杠杆率高企,金融市场容易受到情绪和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债务较重的部分经济体对全球融资紧缩更加敏感,一些脆弱国家的经济金融走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近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从国内看,近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恢复企稳,积极因素累积增多,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但也要看到,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时期,国内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

  在此背景下,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以强化宏观审慎管理为主线的金融监管改革持续推进,我国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系统阐述了我国开展宏观审慎管理的总体思路、原则及政策框架,明确了政策目标、工具、传导机制和治理机制等。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和政策实践。针对金融顺周期“大起大落”和跨市场、跨部门传染这两类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着力增强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逆周期调节和防传染的功能等。

  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和完善,我国已初步搭建起借鉴国际有益做法、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并在诸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阶段,相关部门将认真履行宏观审慎管理牵头职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持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开展宏观审慎压力测试,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逐步扩大宏观审慎管理覆盖领域,防范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跨部门传染。

  二是严格落实附加监管规定,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推动其持续满足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通过恢复处置计划提高风险管理和内控水平。继续研究推动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评估与监管规则,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框架。

  三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建立风险预警和监管评级体系,加强监管协作,推动金控公司稳健经营。

  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宣昌能表示,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安全网建设,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存款保险是防止挤兑、促进银行体系稳定运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现代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多年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5年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2022年6月末全国共有4018家投保机构。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旨在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框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改革和银行业健康发展,目前这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在包商银行等高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存款保险的很多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宣昌能介绍,随着风险差别费率、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核心机制逐步发挥作用,未来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更强,有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金融安全网的整体效能,助推金融业稳健发展。

  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的金融服务,对整个金融体系高效运行有着重要影响。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西方国家通过提供担保、直接注资、购买问题资产等方式救助大型银行集团,付出了高昂的公共成本,不但增加了财政负担,还导致“大而不能倒”的道德风险。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的,TLAC强调应当由股东和机构债权人先行吸收损失,降低公共资金救助成本,力图从根本上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

  “加强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建设,保障其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有助于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宣昌能表示,去年10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了TLAC监管要求,构建了全面的TLAC监管框架,有助于提高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今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我国正式推出TLAC非资本债券这一创新型工具,进一步拓宽了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TLAC补充渠道,丰富了债券市场产品序列,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金融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宣昌能强调,人民银行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抓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建立维护稳定的金融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记者 姚 进)

关键词:金融安全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