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部署安排2023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
1月5日起,全省交警执法站全部进入春运状态
1月4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视频部署会议获悉,自1月5日起,全省交警执法站全部进入春运状态,并结合本地实际,逐站定时、定向、定勤务。省际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
会议指出,预计今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将呈现出快速恢复态势,道路交通出行将出现阶段性高位运行、节前节后短时集中等特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风险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呈现在三个方面,即重点时段流量集中,安全管理难度大;交通拥堵风险增加,保通保畅任务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预防挑战多。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抓源头,重大隐患要做到应清尽清。持续排查“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风险,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治,并贯穿春运始终。严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用好企业交通安全“画像”制度,紧盯高风险运输企业,督促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查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车辆,“一车不落”地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状况全面检验;严查道路安全隐患,紧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坡大坡、团雾多发等高风险路段,紧盯事故多发点段、客运车辆通行频繁路段,滚动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通行安全。据悉,1月7日前,将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旅游等部门,通过联合检查、临时抽查等方式,“一企不漏”地对辖区“两客一危一重一校”运输企业、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集中检查,严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抓路面,重点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守牢路面安全防线。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6座以上小客车、面包车、商务车等重点车辆,落实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八必查”要求;严格落实分级分类查控机制,推行联合勤务、错时勤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对重点隐患车辆加强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查缉。
抓执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应查尽查。紧盯冬季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分析时空分布规律,动态调整勤务和警力,突出管控重点,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高速公路:依托收费站、服务区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国省道路:依托执法站,充分发挥公路巡警中队数字警务室作用,严查公路“双违”、超载、超速、强超强会等严重违法行为;城市道路:突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道路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农村道路:充分发动乡镇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和“两站两员”力量,紧盯集市庙会、婚丧嫁娶和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路段,紧盯正月初六、初九、十六等集中出行节点,及时劝导查纠公路“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抓处置,重点路段要做到应疏尽疏。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紧急突发事件,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预警。要有效应对交通拥堵。对辖区易堵路段,要“一点一策”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强化重点时段、路段交通状况实时监测、扁平化指挥,做到快速处置、未堵先疏;强化交通事故快速处置,严防因处置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春运期间,每个交警大队要组建防堵保畅小分队,一旦发生拥堵,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置。
抓宣传,提示信息推送要做到应知尽知。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广泛宣传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春运期间易发多发的严重违法、典型事故案例,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安全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安全责任,提醒乘客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加大农村地区宣传力度,重点针对“双违”、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以及“一摩一电”等重点车辆,利用农村“大喇叭”等宣传设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河北日报记者 桑珊 通讯员 于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