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拟命名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关于拟命名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河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2022年第二批申报城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拟命名沧州盐山县,邢台南宫市,石家庄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5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第二批“河北省节水型城市”,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发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省发展改革委。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电 话:0311-8790413287805110(传真)
省发展改革委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
电 话:0311-88600509(兼传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