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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争”光荣榜丨王明元:15年义务护学传递爱心

来源: 长城网  
2023-07-04 11: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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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元,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督察室主任。从事交警工作十五年来,他坚持义务护送孩子们过马路,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3000余小时,护送学生100余万人次。曾获评“邢台好人”“邢台市文明市民”“河北省五四青年奖章”提名奖、“河北好人”“河北好人2017年度人物”“河北省最美家庭”“河北省优秀退役军人”称号,并荣立三等功。

  上学孩子的“守护神”

  1998年12月王明元由武警邢台市支队光荣复员后,被分配到油坊镇办事处司法所,2005年底,王明元通过考试,正式成为了一名交通警察,由于业务能力突出,王明元被大队选拔到城市中心交通最繁忙的武松岗指挥交通。2008年5月王明元在执勤时,发现邻近的育才小学早晨上学时学校门口异常拥挤,上学孩子和车流交织在一起,安全隐患非常大。此后,他每天上班都提前赶到育才小学门口指挥交通,护送孩子过马路,然后再赶回去上班。

  2009年5月份,因工作需要,王明元被抽调到车管所。在新的岗位上,他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在王明元心里,最惦记的还是那些可爱的孩子们,孩子上下学的安全始终萦绕在他的心头。长江小学是清河县城一所规模较大的学校,有4000多名小学生,学生过街时间长,来往车辆众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他每天利用上班前和下班后时间到校门口站岗,疏导交通、维持秩序,护送学生过马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学生亲切地称他为“高个子叔叔”。

  克服“万难”也要护学

  2007年9月,母亲病重在省医院治疗,王明元在下午下班后开车三个多小时赶到省医院,第二天天还未明就开车匆匆回赶,在7点之前准时到岗执勤。在母亲住院的20多天里,王明元没耽误过一天上班,没落下一次护送学生安全上学。

  有一次,王明元在长江小学门前指挥交通,为保护学生被一辆刹车不及的小轿车撞伤,经诊断为左膝半月板损伤以及双膝外伤性滑膜炎,被鉴定为拾级伤残,在病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他出院后,顾不得家人的劝告和领导让他多休息几天的命令,再次出现在县城最繁忙的十字街头。

  十余年来每天清晨王明元先后在育才小学、长江小学、湘江小学、第一小学、济华小学开展志愿护学服务,共计护送学生100余万人次,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3000余小时。

  不忘初心再出发

  2020年,王明元发出“每位家长每月志愿护学35分钟”的倡议,成立了明元志愿护学服务队,很多学生家长纷纷报名参加护学服务队。每天清晨7点,王明元和护学队员们准时出现在济华小学、湘江小学、长江小学门前。截至目前,明元志愿护学服务队316名队员,有公职人员,也有企业职工、个体经商人员,志愿护学队累计时长超过6000小时。

  王明元说,不管自己岗位如何变换,对志愿护学工作的热爱始终如一、初心不变,要用的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关键词:“双争”光荣榜,义务护学责任编辑: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