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保定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已审查批准了《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两部《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保定市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艺霖 摄)
据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朝红介绍,2023年,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这两部《条例》列入了2023年立法计划,并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统筹谋划、有序进行。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两部《条例》的贯彻实施将真正使保定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全民健身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让文明之花绽放古城大地
《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为主线,坚持规范与倡导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保定市实际,明确了文明行为规范的内容,制定了促进和保障措施。该条例共五章四十四条。
其中,《条例》第二章为规范与倡导,按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逻辑,对保定市民在热爱祖国、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网络文明、旅游文明等各方面提出了行为要求,并单列倡导性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见义勇为、参与志愿活动、无偿献血等,以弘扬社会互助精神,展现时代新风。
“‘硬实力’让城市更强大,‘软实力’让城市更伟大。”保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立宝介绍,《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实施是保定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推进阶段的重要标志,对提升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刘立宝称,正所谓知法才能守法,学习、宣传、普及《条例》知识,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保定市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把《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传达给广大市民,提升全社会的知晓度、参与度。
同时,该市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健全各类道德典型评选发布、表彰奖励、帮扶礼遇等机制,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引导市民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探索建立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对其实施惩戒。
全民健身擦亮冠军之城底色
《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保定市体育立法工作的空白,实现了该市全民健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作为保定市首部体育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是该市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奥运冠军之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品质生活之城的重要体现。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文阁介绍,《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主旨,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了规范。《条例》由六章组成,共计四十九条。
李文阁称,《条例》就全民健身设施的供给和保障予以重点规定,包括全民健身设施保障的原则性要求,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用地保障、主体责任、建设要求和标准、设施利用、管理单位及其职责、设施保护等。
同时,保定市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将适时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并结合本地传统文化、特色资源等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赛事活动。
《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全民健身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周加强全民健身宣传,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富有特色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该市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全民健身活动供给,做好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打造体育强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贡献体育力量。(记者 王艺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