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家庄参保,我妻子在邢台参保。没想到,她这次住院,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能给她用了。”
今年3月份,河北邢台参保人郭女士因肾结石看病,治疗期间共花费2万元,其中医保报销了1万多元。丈夫朱先生在石家庄参保,得知河北医保支持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后,立即把郭女士加入了自己的家庭共济名单,当天就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为妻子支付了6千多元医药费。
朱先生之所以能用他个人账户的钱为省内异地参保的妻子“买单”,就是基于河北省2023年4月实现的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功能。依托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河北省医保局开发了“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门诊共济管理模块,参保职工按自愿授权的方式,使用门诊共济管理模块绑定省内的直系亲属,就可实现共济关系的绑定。
2023年以来,河北省医保局持续拓展共济范围、提高便捷程度。目前,河北省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医购药结算共计504.26万笔,个人账户用于缴纳居民医保费148.3万笔。
江苏、广东等地的参保人也可以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共济给本省内其他地市参保的直系亲属。
刘女士是江苏省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她的父母在江苏省南通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刘女士将父母绑定为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一年来,两位老人在南通市就医购药时直接使用刘女士个人账户余额近7000元,让刘女士在异地为父母献上一份“爱心礼物”。
2023年年初,江苏在全省统一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目前,共为652.9万人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家庭共济结算量2749.2万笔,其中跨统筹区家庭共济结算218万笔。
广东省河源市黄先生的儿子在广州读大学。从2023年起,黄先生连续2年用自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为儿子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缴纳保费。“网上就能办理,非常方便。”黄先生说。2024年4月,黄先生的父亲突发疾病从河源市转到广东省人民医院手术,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也顺利通过“家庭共济”,由黄先生的医保个账资金支付。
目前,在河北、江苏等地,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不仅能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
“我个人账户里的钱都能给我妈用了,而且出了省也能用,真的给我们救了急!”
今年4月份,河北唐山市参保人董女士因“阵发性心房颤动”,在位于北京的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住院治疗。同为河北参保人的儿子小高,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为母亲“跨省”支付了医药费。
据了解,全国各地医保部门已相继开发微信小程序或者APP,方便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家庭共济”政策。当然,在方便快捷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同时,为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也为了您个人的健康,请您务必牢记: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