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明确
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
●具体招生范围和计划分布由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域内确定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结果基础上,进行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多校划片,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继续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筛选简历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通知要求,推进招生入学“一网通办”。各地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落实好“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鼓励各地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建立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关键数据提取核查机制,加快推进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服务,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市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确定。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和计划分布由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域内确定,各市要规范辖区内跨县域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由所在地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同类学校相同。
此外,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开设体育、艺术、小语种特色课程的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各市教育局确定。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工作,实行计划单列,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记者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