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残疾人事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工作
让残疾人办事有爱无“碍”
“一次家门都不用出,就能办成事儿,真方便!”近日,在清河县谢炉镇陈庄村综合服务站代办员的帮助下,腿脚不便的村民李金平顺利拿到残疾人证。
一场大病,让李金平的双腿落下残疾。“以往办理残疾人事项,我至少得往办事大厅跑一趟,这对我们残疾人来说是很大的负担。现在村里综合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亲自上门提供服务,省时省力、高效便捷,让我们残疾人感到很贴心、很温暖。”李金平说。
残疾人是一个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的社会群体。让残疾人办事不犯难,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残联争取到残疾人事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国家试点,于去年9月共同印发《残疾人事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工作方案》,选择石家庄市藁城区、元氏县、平山县,张家口市桥西区、宣化区、崇礼区、蔚县、涿鹿县,邢台市任泽区、宁晋县、平乡县、清河县、南宫市等6市共26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充分发挥试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全流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持续提升基层残疾人服务便利化水平。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全面梳理了16项惠及面广、关注度高、与残疾人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形成了第一批囊括残联、民政、人社、医保、行政审批等领域的帮办代办事项清单,逐项制定了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方便办事残疾人“一看就懂、一读就会”。
同时,清河县建立了县镇村三级代办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村级代办专员定时入户走访,摸排残疾人需求,权限内事项全程代办,权限外事项联系镇、县代办专员帮办代办,方便群众办理残疾人业务。
为提高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帮办代办人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清河县行政审批局还围绕涉残高频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对帮办代办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增强他们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持续推动帮办代办、上门服务走深走实。
5月29日11时许,卢龙县卢龙镇一街村综合服务站,50岁的残疾人胡宝忠拄着拐杖,前来查询本月政府发放的补助金金额。
“上个月,一街村综合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给我免费发放了拐杖等辅助用具,很感谢综合服务站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胡宝忠说。
轮椅、拐杖、盲杖、老花镜……在一街村综合服务站靠近办事窗口的地方,多种供残疾人办事使用的辅具整齐摆放着。
“目前,卢龙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辅具适配服务工作机制,累计为2380名残疾人适配辅具3600余件,全县残疾人辅具适配覆盖面越来越大。”卢龙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了让残疾人群体享受到更有温度、看得见摸得着的贴心服务,我省对试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无障碍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配备轮椅、盲杖、拐杖等辅具,有条件的可提供爱心座椅、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关爱室等硬件设施,切实解决残疾人出行难等问题。
让残疾人办事有爱无“碍”,近年来,河北聚焦残疾人特殊需求,以改革的思路创新方法路径,将残疾人事项纳入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代办机制,形成残疾人事项村级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提升代办质量,打通助残服务“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全省试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全部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残疾人事项帮办代办工作已实现全覆盖,提供残疾人事项帮办代办5.6万余件次,提供上门服务2.2万余件次,进一步增强基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残联将在全省范围推广残疾人事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工作,真正让帮办代办和上门服务常态化,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同时,全力推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精简优化程序,整合表单材料,切实提升涉残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河北日报记者 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