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邢襄大地,生机盎然,漫步其中,处处可见蓝天与白云相伴,碧水和绿树环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景象。
环境就是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在助力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中打造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绿水青山。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情况汇报,对污染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主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带头作战,其他市领导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了治污的强大合力。
坚持规划引领,先后出台2024年巩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方案、夏季臭氧应急污染管控建议、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土壤污染防治(含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措施文件,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多污染物协同减排、重污染天气消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大气治理攻坚行动和河流风险断面水质管控、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维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等水生态保护重点任务,提前绘好打好全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印发实施《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月度综合考核奖惩办法》和《邢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月度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突出对各县(市、区)PM2.5、PM10等重点因子可量化工作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根据连续排名落后次数,分别实施资金惩罚、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察、区域限批和追责问责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精准治污 全力守护邢台蓝天碧水净土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重点工作突破,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有效巩固。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锚定目标,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进一步完善建成区重点区域管控机制,每周一调度,每日一督查,共交办整改问题1086个。严控企业排放,帮扶指导重点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总量与排放浓度“双控”要求,逐企业、逐工艺、逐环节深度挖潜,制定精准减排措施,日控日管,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狠抓臭氧治理,做好臭氧污染应对工作,谋划完成348个VOCs治理项目。坚持全域控尘,持续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对市区可作业道路实施全路面湿扫保洁,对背街小巷实行低尘保洁,共清扫主次干道3.4万余公里,冲洗广场游园5100余个,擦拭公共设施13.3万余件。严防机动车污染,抽查柴油货车1558辆,全市212家重点用车企业全部安装门禁视频系统并联网,积极推进柴油车新能源替代,全重型新能源商用车保有量达1097辆。截至5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9,全国倒排22位;优良天数97天,同比增加6天。
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狠抓河流断面水质管控、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在20个县(市、区)谋划建设22个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断面水质监测全覆盖;坚持多水源联合调度,实施河道生态补水,河湖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地下水位持续回升,百泉、狗头泉等泉眼稳定复涌,河湖水生态环境有效改善。1—4月,我市5个国考断面水质1个Ⅱ类、4个Ⅲ类,优良水体比例100%,创历史最好水平。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以农用地和建筑用地为重点,以土壤地块调查监测为基础,深入开展污染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在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2024年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的12座城市名单中,我市以竞争性评审第一名的成绩成功入选。
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服务理念,强化绩效帮扶指导,提升环评各环节,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以务实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绩效引领。一方面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排放绩效评级工作。鼓励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等措施提高绩效等级,优先将纳税额较高、经济效益好、污染排放较少的重点税源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全面帮扶绩效升级工作,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截至目前,核准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8411家,其中A级14家,B级15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59家。另一方面扎实推进环保绩效创A。严格落实省2024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要求,累计走访企业100余家次,确定邢台钢铁、东兴玻璃、中联福石3家企业创A目标;出台我市创A工作方案,邀请省行业专家逐企开展精准帮扶,指导企业从8个方面开展提升治理,确保按期完成创A任务。组织企业参加全省创A企业项目谋划培训,完善申报项目内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市8个项目拟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3亿元。
持续优化环评审批。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专班作用,对全市83个省重点项目、200个市重点项目建立优化服务台账,“一企一册”、责任到人,定期调度推动,准确掌握项目环评审批和建设情况。在项目前期开展介入,提前告知环评相关政策、管理和技术要求,帮助分析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协助提供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数据,提前协调解决环评有关问题,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均提供“预约办理、网约办理、电话咨询、网上申报、邮寄送达”服务,实现审批全程不见面、全程“无须跑”。特别是,对增发国债项目,坚持特事特办,对涉及丰水期监测数据实行容缺审批,后续补测,并在审批过程中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串联实施改为并联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有力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树立执法监管“新理念”。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严格执行《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全面建立“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组织专业人员力量,线上开展分析研判线索,每日对企业分表计电、在线监控、移动执法、全过程智能管控等平台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研判,第一时间移交市执法支队和分局现场核查。线下推行“一线工作法”“旁站式”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共交办1297条线索,依法依规处理问题1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