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提高乡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乡村普法公益行活动,调解员首站走进平山县古月镇北杏园村,在这里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便民服务咨询台、悬挂条幅等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讲解,并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向群众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和信任度。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袁艳光、平山县古月镇司法所所长田静娴、平山县古月镇派出所民警、平山县古月镇北杏园村支部书记王立军、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副会长刘杰、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东方、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蓝光应急救援队队长高鸣远,以及20多名调解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东方代表调委会做了发言,平山县古月镇派出所民警向北杏园村的父老乡亲宣传了反诈防骗的常识,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引发的骗子手段等。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云调中心副主任王智勇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情况及调解的重要意义。
平山县古月镇司法所所长田静娴对于活动的开展表示了肯定,活动积极引导村民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告知村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仅可以通过诉讼,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调解的基层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
参加此次活动的调解员纷纷表示,将不断学习人民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村民普法,在工作中要边学习边普法,热心做人民群众的法治践行者,努力排解基层矛盾纠纷,始终扎根人民调解,时刻不忘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难题,做好一名普法工作者。
据王东方介绍,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员纳入普法宣传员队伍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普法宣传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日常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坚持采取“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的方式将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讲明讲透,让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学法懂法,真正实现以法促调,以调促宣。在未来,冀经协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将组织更多的调解员积极开展乡村普法公益行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服务社会。
此次活动的开展,让村民进一步了解、信任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村民在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意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调解组织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调解氛围,更好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张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