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两千余起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专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和民警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的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然而,因应急车道被挤占造成拥堵而阻碍救援的事情却屡见不鲜—— 河北省10月已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2434起 10月1日,浙江甬台温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由于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导致救援车辆无法顺利通过,一名在事故中受伤的货车司机最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10月4日,福建一名孕妇在赶赴医院途中,遇到交通堵塞,而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也被占用,长时间等待导致胎死腹中。 …… 应急车道,被誉为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然而,近年来,因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直接影响到紧急救援的悲剧时有发生。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10月1日至10月6日,全国共查处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6万余起,其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有5.3万余起。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近日,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全力开展冬季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被列为重点整治内容。 “据统计,10月1日至29日,河北省共查处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2434起。从这个数字来看,目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形势还很严峻,治理起来难度不小。”省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违法占道“不算个事儿”?害人又害己! 为什么会有人占用应急车道?记者采访了多位司机,听到了各种理由。 比较常见的是:“前面的车太慢了,压车严重,我得赶时间,不得已才临时借用应急车道超车。”“看见前面有车走了(应急车道)自己才走。” 还有一些理由堪称“奇葩”,比如:“我车里有小孩要方便,为了赶快到服务区上厕所才走应急车道。”“我看见前面堵车了,想先开出来看看情况,没想到开上应急车道后就回不去了”…… 有关人士指出,在这些“理直气壮”的原因背后,是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作祟,更是文明和法治意识的淡薄。 省高速交警总队秩序安全管理大队大队长彭旭光说:“占用应急车道是一种动态违法,就是说即使交警来了,驾驶员也可以尽快回到正常行驶车道,不容易被察觉。而在遇到道路拥堵的时候,前面有人走了应急车道,后面就有人跟上,司机觉得法不责众。而从根儿上说,还是一些驾驶员认为临时占用应急车道‘不算个事儿’。” 殊不知,这种心理极易埋下祸根,害人害己。 省高速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对策大队大队长郭胜利,长期奔走在高速公路执法检查一线,十分清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由于高速公路具有全封闭、单向高速行驶等特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如果应急车道被占用,消防、急救及交警执法车辆很难快速到达。很多时候,交警只能徒步赶往事故现场,原本10分钟能到的要走半小时,这对事故的救援、勘查、处置都会带来极大不便。”郭胜利说,违法占道,有时候占用的就是抢救他人生命财产的宝贵时间。 与此同时,违法占道者自身也面临安全隐患。彭旭光指出,正常行驶的车道宽3.75米,而应急车道的宽度只有大约2.8米,小轿车强行通过时非常危险。 高速交警出重拳,根治还需文明守法驾驶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驾驶员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记12分、罚款200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记6分、罚款200元。 为解决警力和设备不足的问题,省高速交警总队为各高速公路支队增发移动测速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等,各支队将结合辖区路段违法行为高发的特点和违法发生规律,开展重点路段和时段整治。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求民警携带必要的摄录器材,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抓拍留证,依法进行处罚,形成高压高管的严态。 此外,省高速交警总队正在和交通部门进行协调,将用于路面监控的设备协助进行抓拍取证。而对于同一车辆多次违法占道被拍,情节严重的将向社会曝光,并将其违法行为告知所在单位,通报所属纪委、监察部门。 |
关键词:应急车道,查处,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