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2月28日讯(记者 龚磊 徐亮)28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8阳光政务”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 杜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8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大燕网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水污染防治是2018年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省市政府相继印发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我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这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白国勇同志发布2017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白国勇。徐亮 摄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 白国勇: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做好与群众健康相关的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影响全市水生态环境的难点问题,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定思想,凝心聚力,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提速加力,攻坚克难,对症施策,科学防治,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推进“抓节水、控污水、洁河水、净湖水、治海水、保供水、调客水、压采水”八大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社会参与;坚持严格执法,注重疏堵结合;坚持落实责任,注重激励考核;坚持科技创新,注重技术落地,逐步建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全力开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的新局面,全市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水质保持、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改善、黑臭水体治理等均实现年度任务目标。重点河流生态补偿考核、污染企业退城搬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分、防治船舶港口污染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2017年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根据全市地表水13条主要河流13个监控断面2017年监测数据,除5条缺水断流河流外,水质均较去年改善。其中沧浪渠2017年水质改善明显,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纳入国家考核的市区建成区5条黑臭水体,截至2017年底,完成省下达沧州的年度任务要求整治目标。2017年,列入目标责任书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列入地下水考核的点位,2017年水质保持稳定无退化,符合目标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突出抓好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围绕2017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年度减排任务,精心谋划、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工业企业治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畜禽养殖防治、城镇垃圾处置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全市2017年度共完成256个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扣除新增量后,预计可以满足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目标。
二是严格实施跨界河流生态补偿。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治污责任,完善自上而下、统一规划、立足本地、分段施治的治水机制,2017年对我市生态补偿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在省对我市7条重点河流、7个监测断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增设6条重点河流、37个考核断面,增加考核因子,完善扣缴、补偿和奖惩办法,印发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并严格实施。
三是完善地表河流水质管理机制。在分类科学治水、严格断面考核的基础上,强化河流巡查检查,除加大河流巡查工作力度和频率外,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专项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流监控监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当地政府,立行立改。2017年,沧州市列入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13条地表水重点河流,整体呈稳中趋好态势,污染程度减轻。5条河流断流,其余8条河流主要污染因子较去年相比改善明显,沧浪渠提前一年实现水质目标要求。
四是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定期对我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每月上报建设进度。推进沧州市开发区、东光开发区、沧东工业园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盐山正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由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改为独立集中处理。东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沧州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完工,正在进水调试;其他污水处理厂均正在建设中。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现有污水处理需求的进行增容扩建,2017年完成泊头市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工程。
五是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影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督查,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我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已经全部达到国家目前最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2017年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继续保持正常稳定运行。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的原则,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
六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我市已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2个,其中地级以上1个,县城级5个,乡镇级16个。在完成大浪淀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和监控设施改造工程的基础上,2017年在大浪淀引水渠两侧安装混凝土封闭防护栏杆,工程项目正在推进。
七是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启动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我市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已报经省政府批准。2017年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工作,完成入海排污口备案登记,按照要求完成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登记。建立了《沧州市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编制了《黄骅港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防治港口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八是加快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9月,我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由各县(市、区)政府公告实行。全市禁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规模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小区)14个,2017年已全部完成关停或搬迁。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1238家,已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1039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3.9%,超额完成80%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河北省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村环境实际情况,以泊头市4个乡镇和东光县3个乡镇为重点,以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完成我市35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是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2017年4月份以来,我市开展了纳污坑塘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国土、水务、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沧州市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沧州市纳污坑塘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层层签订纳污坑塘污染排查整治承诺书。8月26日开展了全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和分类类别,排查纳污坑塘164个,目前已完成治理154个,完成率94%。黄骅3个、沧县2个、河间4个、献县1个纳污坑塘,由于坑塘面积大、水量多、冬季施工困难等多方面原因,工期被迫延长,尚未完成治理,正在抓紧实施,尽快完成。
三、全市水环境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市地处“九河下梢”,严重缺水,缺水断流河流无法恢复河流正常的生态功能。其中,子牙河为治理海河时废弃的河道,另新挖子牙新河代替子牙河行洪排涝,子牙河已断流近30年,目前河道中遍种庄稼。南运河自2012年天津市不再引水后始终断流。黑龙港河分为上、下两段,上、下两段不连通,上段接老盐河,流入北排河,下段起源我市青县西部,无水源流入,该河黑龙港断面始终断流。
下一步,针对我市水环境存在的问题,一是尽快解决河流缺乏生态基流问题,解决河流无水、死水问题,实现水生态功能的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二是谋划开展水环境质量改善专家会诊和技术支持,利用专业智慧破解全市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的现状难题;三是加快实施《沧州市水体达标规划》,加快工程建设和综合管控;四是继续强化第三方河流巡查巡检,对河流断面监测、异常水质排查、河道巡视巡检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五是继续实施《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跨界河流生态补偿。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生态理念,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决摒弃牺牲环境的粗犷经济发展方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强市建设更加有力。
谢谢!
主持人:谢谢白科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