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3月20日讯(记者 龚磊 徐亮)3月20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杜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8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集团、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河北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一点咨询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日前,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我市2018年18项民心工程,其中,棚户区改造被列为18项民心工程首位,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高度重视。第8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市住建局科长王军强同志发布我市棚户区改造情况。
住建局科长王军强: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我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情况。
2018年,我市将棚户区改造列为18项民心工程首位,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高度重视。实施好这项民心工程,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鲜活实践。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容貌得到显著提升,为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保障。
下面,我介绍一下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和工作推进举措。
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为8000套,其中:城镇棚户区7573套、垦区危房改造427套;基本建成2000套。为确保圆满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推进举措:
一、明确目标任务,严把时间节点
按照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城市建设需求两个基本原则,3月15日前将全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确定到具体项目,市、县两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把时间节点,3月底前开工一批新建项目,6月底、8月底开工率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10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11月底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全部完成。
二、健全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棚户区改造列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底考核”推进机制,对任务不能完成、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市安居办继续推行“分片包县、包项目”督导机制,加强日常跟踪检查,对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的下发督办函或约谈主要领导,挂账督办、限期整改。
三、落实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确保用地供应,依法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公布税费减免科目标准,严格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实行减免。落实企业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持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
四、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吸引和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建设。严把建筑材料选用关,落实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强化信息公开,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参建单位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对质量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承建单位,坚决追究责任,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五、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投融资平台带动、优化金融环境、吸引民间资本、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办法,提高资金筹集能力。
1、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请国家发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2、发挥各级投融资平台作用。鼓励各级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鼓励各县(市、区)抢抓金融机构支持棚改政策“窗口期”,积极申请政策性贷款,采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式,争取国开行、农发行贷款支持,抓紧培育成熟项目,尽快完成评审授信,尽快实现提款。
3、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落实好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政策障碍。引导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入股、参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杜伟伟
谢谢王科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