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泗县一辆拆迁宣传车,半夜到居民家附近开高音喇叭宣传政策“衷心祝愿生活幸福、吉祥安康”,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5月14日,泗县网信办表示,已就此事调查处理,但处理情况“不适合对外公开”。(5月14日央广新闻)
不难看出,拆迁宣传车这样做,是要给潜在的“钉子户”敲警钟:拆,就抓紧;不拆,就天天半夜在家等着宣传车来“喊话”,喊得你心烦意乱,寝食难安。不仅如此,还要“绑架”其他村民,以对潜在“钉子户”形成群起而攻之的态势,逼其乖乖就范。而想及早拿到安置款或安置房的村民,也有愿意“配合”的。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宣传车壮胆。
村民劳作一天,想睡过安稳觉,宣传车却在家附近“半夜鸡叫”,这让村民情何以堪?明明是半夜开高音喇叭扰民,还好意思虚情假意“衷心祝愿生活幸福、吉祥安康”,哄三岁小孩也不带这样玩的。
孔子有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揣测,此举的“发明”者和实施者,他们理解的“人”,只是亲朋好友,附近村民不在其中。假如他们的家就住附近的那些村里,而且家里住着老人孩子,八成干不出这种缺德事来。
现在各地普遍实行了干部包村制度,我这里有个想法供参考:让包村干部(如果查出背后有人授意半夜宣传,请那些干部更好)到附近村里住一晚,安排宣传车在同一时段,再去宣传一次,让他们去感同身受一回,也好“分享”一下群众的“幸福感”、“吉祥感”的滋味。
说其缺德还是轻的,半夜到居民家附近开高音喇叭宣传政策,是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报道称,高音喇叭扰民,引起了当地群众强烈不满。但泗县当地官方的回复却令人一头雾水,泗县网信办称,这事已经调查处理过,但处理情况“不适合对外公开”。好一个“不适合公开”!是涉及国家机密,还是关联着不可告人的内幕?从报道看,要说这事事关国家机密,好像八竿子打不着。
高音喇叭半夜扰民,如果属实,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即可,哪来的“不适合公开”?当地与其这样遮遮掩掩让群众猜谜语,何如实话实说?再说,这样的“无可奉告”,有掩耳盗铃之嫌,结果只能是欲盖弥彰。还有,这件事当与拆迁有关,拆迁宣传车违法如果不处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要担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8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就此看,当地政府不公开处理情况,更有护短之嫌。比如有授意半夜开高音喇叭宣传,人家不过是“奉旨”而为,这倒真“不适合公开”了。现在只是猜谜,都不能作数的。顺便说一句,泗县政府在危机公关方面,还得好好补补课。而当务之急,是补上漏掉的“情况公开”课,否则,难过舆论关。(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