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讯(记者 龚磊 徐亮)7月11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8阳光政务”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服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张中华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8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一点资讯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既是开展“双创双服”活动、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也是坚持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需要。第29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云才同志介绍我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服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云才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首先,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沧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我重点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发展概况;二是近期推出的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三是我们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我们单位的发展概况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今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双创双服”活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今年1-6月份,全市新增缴存单位266个,缴存单位达到7248家;新增缴存人员17661人,缴存总人数达到45.16万人;上半年缴存住房公积金21.5亿元,累计缴存总额295.27亿元,缴存余额达到139.33亿元;上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3.88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5.9亿元;上半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2亿元,贷款总额达到172.87亿元,余额达到108.76亿元,个贷率为78%;上半年实现增值收益9500万元,累计上缴财政增值收益11.82亿元。一系列数据清楚表明,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资金积累量不断增加,资金使用率保持高位水平,为城镇职工和新市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也为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开展惠民新业务
我单位聚焦惠民、便民、利民目标,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创新服务举措,服务全市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服务刚需家庭。我们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为满足刚需家庭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加快公积金贷款发放速度,取消贷款放款轮候制。贷款申请批准时间最长为5个工作日。批准的贷款申请待所购房屋办理完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放款。这一调整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有助于消除一些开发商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现象,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提高单方缴存职工可贷款能力。贷款申请人配偶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上一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入其家庭收入,综合考虑其家庭还贷能力。这一调整,把未缴存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收入计入家庭收入,能提高低收入职工家庭的贷款额度。举例:职工张某,月工资收入3000元,缴存比例为10%,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限20年,只算张某1人收入,最高能贷26万元,如果配偶收入按最低工资收入标准计入还贷能力,则最高能贷到40万元。三是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最高贷款额度。这部分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提高到60万元。这一调整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自愿缴存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有利于调动这部分人缴存积极性,加大对新市民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支持力度。三项政策的调整,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更好的住房公积金支持。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服务港澳台同胞。我们与市财政局、人行沧州支行、市侨办、台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沧州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通知》,为港澳台同胞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敞开大门。自今年1月起,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凭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其缴存、提取、贷款适用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与我市职工一致。
(三)延长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为企业减负。落实国家三部委政策,在我市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执行期限。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可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
三、实行便民新举措
(一)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要件。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 身份证明复印件,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手续。
(二)新增3个业务办理网点。针对城区分中心在政务中心办公,比较偏远的实际,我们在市区的农业银行迎宾支行、兴业银行沧州分行、光大银行营业厅内设立了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方便运河区、新华区和开发区缴存单位和个人就近办理业务。
(三)试点开设综合服务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开设综合业务服务窗口试点,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
(四)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工作。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我们在沧州选取任丘、南皮两个调研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市民住房问题深度调研工作。调研共抽取新市民样本701人,具体了解了他们的性别、年龄、学历、工作性质、资产收入、购房需求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意愿等情况,分析影响新市民住房问题的因素,探索解决这一群体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强化宣传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下一步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打算
今年,我们加强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下半年将继续围绕便民惠民,陆续推出几项新的便民措施:
一是推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时到账业务,推出缴存托收、转账到账通知收款等缴存新模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推出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缴存群众可通过手机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明细,及时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管理动态。
三是推进网上大厅建设,实现缴存、提取大部分业务网上自助办理,贷款网上预约,让群众办事不跑路。
四是推进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建设,实现提取业务“零材料”办理。
最后,借此机会,我们真诚的恳请媒体和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批评和监督。我们将以民意为导向,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好地发展,造福城镇职工。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刘主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