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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齐彦红
2018-08-01 04: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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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彦红 摄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7月31日下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邢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安排。实录如下:

  邢台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李志军: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1月17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邢发〔2018〕2号)。7月6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了由王会勇书记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推动。7月20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对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市政府新闻办安排,我们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安排。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农业局调研员郭计欣同志以及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冯建清同志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现在首先请郭计欣调研员通报有关情况。

  邢台市农业局调研员郭计欣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大局的重大改革,对于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邢发〔2018〕2号),7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情况。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要求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中央、省明确要求,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市级牵头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王会勇任组长、市政府市长董晓宇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王素平和市政府副市长胡仁彩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格局,加快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程序

  根据中央及省文件精神,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邢发〔2018〕2号),对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6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6月30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8年邢台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我市清产核资工作程序、时间要求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三)广泛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市级培训到乡”的总体要求,6月份,市农业局分5期对近千名县乡农经干部开展了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按照“县培训到村”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对村级干部的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每个村居都有改革“明白人”,确保改革不出偏差,不走样。通过加强宣传,让群众明白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积极争取改革试点县申报,2017年桥西区被确定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按照要求,今年9月份就要完成全部试点改革任务,同时我市平乡县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县,桥东、南和、威县、临西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型资产;二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三是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按照《2018年邢台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清产核资工作以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具体工作步骤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各级制定清产核资方案、建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开展宣传培训等,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二是清查核实阶段,按照清查核实程序和要求对集体经济组织和应清查的集体所属企业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制定清查结果公示方案,清查结果两次公示,无异议后将清产核资结果报乡(镇)审核批准。各县(市、区)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市农业局上报清查核资阶段性报告,本阶段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三是汇总上报数据阶段。乡(镇)、村、组将报表汇总到乡,县级汇总乡(镇)报表,经农经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2019年2月底前以县(市、区)党委、政府名义报市委、市政府;四是建章立制阶段。组织各县开展督导检查,完善数据,建章立制,总结工作,开展成果验收。2019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上报清产核资报告(含汇总数据)。

  (二)科学界定成员身份。科学界定成员身份涉及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要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做深、做细,确保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要制定规章。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对成员身份确认的时点、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原则规定,并指导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确认成员身份。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要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实施方案,细化成员确认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标准、程序、办法等事项。二要坚持民主协商。坚持有法依法,有政策按政策,没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由成员民主协商解决。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采取原始取得、依法取得、申请取得等方式,经民主程序形成决定。三要切实加强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结果须向全体成员公示。原则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可通过分享家庭内部拥有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成员身份。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核心内容。就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和受益者。在股权设置上,以成员股为主,可设置基本股、劳龄股等,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可在集体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改革的范围严格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股份流转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在股权管理上,要坚持“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原则上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可依法继承,可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

  (四)积极推进集体资源型资产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各类资产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土地等资源股份合作,引导发展农宅股份合作,鼓励发展旅游资源股份合作,通过股份合作,全面盘活农村各类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

  (五)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义所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改革盘活各类集体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村干部和村民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引导他们通过市场的办法实现资产增值。

  (六)积极开展试点改革。桥西区要在今年9月完成全部国家级试点改革任务,平乡县做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县,要在明年10月底之前完成试点改革任务。桥东、南和、威县、临西4个省级试点县,要求在明年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以上试点县要敢于先行先试,抢抓机遇、精心组织,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摸索出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经验。

  2018年,我们将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就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邢台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李志军:

  刚才,郭计欣调研员介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任务。下面是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1、邢台网记者:

  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内容是什么?主体是谁?

  邢台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冯建清:

  清产核资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要清查核实资产。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二是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权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把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三是要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资产保管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处置制度、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四是要搞好数据汇总。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及时录入、校验、审核清产核资数据,逐级进行汇总上报。

  清产核资的主体是:

  一般以村为单位组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吸收村干部、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成员代表、财会人员等参加,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实物盘点、价值评估等相应工作。对集体资产存量较大的村(组),农民群众有要求且确有必要的,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燕赵晚报记者:

  对于清产核资当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应该如何处置?

  邢台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冯建清:

  对清查出的应入账但未登记入账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对有账无物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程序租赁转让的资产,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相关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督促当事人如数退赔;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邢台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李志军:

  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2018年,全市农业系统将围绕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希望记者朋友们继续报道、支持和监督改革工作,并希望大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把广大农民朋友的建议、诉求和看法反馈给我们,便于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整改和完善。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哪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问题,请会后与我们联系。

关键词:集体产权,新闻发布会,邢台市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