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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召开“保定市财政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2018-08-17 1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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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下午,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就“保定市财政重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保定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宗社同志、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王永胜同志、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主任杨保利同志、市财政局绩效处处长刘建强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全程实录如下: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了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宗社同志;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王永胜同志;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主任杨保利同志;市财政局绩效处处长刘建强同志。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市财政重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下面请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宗社同志介绍我市1-7月份财政经济运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减税降费三项重点工作情况。

  保定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宗社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提高财政发展质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收支管理,积极防范风险,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责任,在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民生事业等支出需求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全年财政重点工作,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相关情况。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1-7月份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二是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三是我市减税降费情况。

  一、1-7月份财政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经济运行呈现收入量质齐升,支出重点保障的显著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首先是“量”的增长。1-7月,全市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97.9亿元,同比增长11.7%,增收2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1.7亿元,同比增长8.3%。其次是“质”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税收占比大幅增加,1-7月,税收收入完成11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9%,增长23.6%;非税收入完成36.5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8.3%,同比下降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时拨付下达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9.8%,其中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支出同比增长49%、25.3%、17.8%,财政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支持扶贫脱贫攻坚摆在工作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统筹财力,倾斜安排,保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一)建立脱贫攻坚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党组主体责任,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统筹调度,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的要求。同时,结合扶贫任务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社会保障资金。三是科学分配资金根据扶贫脱贫工作实际,主动与市扶贫办沟通,会商资金分配意见,报市扶贫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下达到各扶贫重点县。

  (二)落实扶贫攻坚投入政策

  一是落实市本级投入坚决落实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只增不减的工作原则,优先确保扶贫领域资金需求。2017年、2018年,市本级分别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1.13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充分利用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投入,截至8月初,共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9亿元。三是督导县级足额投入。2018年全市22个县(市、区)共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8亿元,其中9个贫困县共安排1.44亿元。

  (三)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一是做好制度设计。及时出台了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导意见,明确了市级资金统筹整合的范围和要求,市级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均不审批具体项目、不限定资金用途,切块下达。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重点指导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17年,全市统筹整合20亿元,支出达到95.31%,通过省级考核。今年,截至7月,全市共统筹整合2018年度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涉农资金18亿元。三是拓展整合范围。在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新机制,整合主体从贫困县拓展到非贫困县,统筹资金使用从扶贫开发拓展到乡村振兴,资金类别从涉农资金拓展到非农资金。

  (四)加强多层次监督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保定市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办法(试行)》《保定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保定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定市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监管。积极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绩效考核,主动与扶贫、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开展联合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扶贫资金拨付、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回头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扶贫领域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构建多层次常态监督机制。督促各县全面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公开、公告、公示制度,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

  三、保定市减税降费情况

  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减税降费政策,为减轻企业税负、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支持科技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市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切实优化服务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用税费“减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做“加法”,让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使纳税人享有更多的获得感。据税务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减税71.5亿元。预计2018年全年税收减免112.8亿元,将极大的减轻企业负担。

  (一)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全面落实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把国家扶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确保落地见效。

  (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认真落实好中央、省有关停征、减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国家有关政策和省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降费减负”行动;修订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保定日报、事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税收优惠、降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文件,采取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先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媒体名称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一、燕赵都市报记者:请问1-7月份财政收入运行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王永胜:从1-7月份的财政收入运行看,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收入预算平稳运行,保持了适度增长。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中低速增长,到7月底,同比增长8.3%,这个增长速度,是与我市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的,在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高的情况下,仍能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这种形势可以说非常不容易。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受各种减收政策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加,组织收入的困难也会不断加大。

  二是税收收入增加,拉动收入增长作用明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11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7.9%,同比增长23.6%,增收22.2亿元。其中: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主体税种增长较快,都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增幅。无论是从增速还是增量上,都对收入增长表现出比较大的拉动作用。

  三是收入结构明显改善,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到76.1%,比去年同期提高9.3个百分点,说明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县可用财力稳定增长,为保民生、保运转、保三大攻坚战等重点支出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财力来源。

  二、保定日报记者:请问为确保收入质量,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王永胜:今年1-7月收入的平稳增长、收入质量的提高,一是得益于我市经济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项目建设初显成效,一批大的投资项目开始回报,直接反映在税收上就是税收增加。二是得益于密切顺畅的财税协调。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坚持依法治税管费,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税收占比显著提高。三是得益于日趋成熟的综合治税。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实现了涉税信息共享,征管措施更加扎实有效,欠税和漏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了税收收入有效增长。四是得益于更加规范的非税征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处置及出租收入的征收管理更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管理不断深化,存量资产进一步盘活,使其成为非税收入的新增长点。

  三、河北头条记者:请介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后,有哪些新变化?

  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主任杨保利: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令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一)新修改的《会计法》主要变动内容

  1.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修改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2.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修改前】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3.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删去第二款: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修改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二)修改《会计法》后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1.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各省、市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要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2.会计人员的界定:今年5月份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称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3.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具体学习时间和方式由各省市制定。目前我省财政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4.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但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提出了更加严格要求,对违法会计人员的惩罚措施也更加严厉了,修改后的规定“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终生)”。所以财政部要求:“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这是对行业的方向性引导,作为财务会计工作者,应该知道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及提升点,说白了,就是会计人员要加强专业能力,包括理论水平要提升,实际业务处理能力要加强,同时要遵纪守法,加强职业操守及诚信建设,杜绝进入财政部门“黑名单”现象的发生。

  四、长城网记者:请介绍下绩效预算改革情况?

  市财政局绩效处处长刘建强:绩效预算改革我省在全国是领先的,2014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从编制2015年预算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政府行政绩效的整体提升。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围绕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市绩效预算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近几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梳理部门职责活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化市级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通知》《保定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保定市市级绩效预算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专题文件,绩效预算改革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为确保绩效预算改革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以来,我们对市直部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多维度、多角度、多层级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了全市改革整体推进。2017年,全省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示范县建设达标中,我市徐水、易县、定兴分别取得全省第一、第四、第七名的好成绩,体现了我市的整体水平。

  我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较早,但评价的都是单一项目,从2018年开始,绩效评价工作向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次进行转变,现在我们正在对气象局、教育局、商务局、卫计委等部门的16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已经完成了4个,其余正在进行,待全部结束后写出评价报告并进行结果应用。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会后到市财政局采访。

  谢谢大家!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保定,财政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