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讯 (记者 龚磊 徐亮) 8月31日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8年上半年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政府新闻办科长杜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8阳光政务”系列第35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新闻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一点资讯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下面请市环保局法宣科副科长李洪军同志发布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环保局法宣科副科长李洪军
按照新闻发布会的安排,就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做简要通报。
一、今年以来重点工作进展
(一)突出科学施治,深化大气治理。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75,同比下降12%;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3%。加快燃煤锅炉治理,全市35蒸吨及以下的857台锅炉已淘汰626台,完成率73.05%;35-65(含)蒸吨的22台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5蒸吨以上的19台全部完成提标改造。深化企业污染治理。168家重点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已完成安装101家。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和再排查,3482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1408家。积极推进百利塑胶等市区重点企业搬迁。强化禁燃禁放禁烧。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扩大至各县城建成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业聚集区。在重点涉农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系统,计划安装的497个前端摄像头已全部安装完成。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制定了《沧州市中心城区柴油车精准化管控工作方案》,新购置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检测车6辆,累计遥测64204辆次;劝返超标车2957辆次;处罚超标车706辆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上半年,已启动黄色三级应急响应1次,橙色二级应急响应9次、红色一级应急响应1次,减少排放烟粉尘4988.7吨、二氧化硫2437.6吨、氮氧化物6273吨、VOCs3418.3吨,达到了预期减排效果。同时,积极配合参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大气办日常调度会商会议,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数据支撑。
(二)突出重点治污,改善水环境质量。通过努力,上半年全市13条河流4条达标,比一季度增加2条,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海水水质要求。狠抓近岸海域治理。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地表河流跨县界加密监测,切实掌握近岸海域和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对24个沿海村庄(居委会)进行整治,22个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1个正在整体拆迁,其余1个均开展了卫生清扫活动。强化重点河流污染治理。严格实施重点河流生态补偿考核,1至4月份共扣缴相关县(市、区)生态补偿金3270万元。开展全市河流断面和近岸海域水环境排查整治,清理河道垃圾6万立方米,拆除沿河违建1600平方米,清理挖塘19家、网箱295箱,其余挖塘14家、网箱55箱与山东省无棣县联合取缔。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已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2个。在大浪淀水库代庄引水渠两侧安装混凝土封闭防护栏和监控系统,已完成招投标,正准备进场施工。加快加油站防渗改造。截止到6月底,全市749家加油站、2899个地下油罐完成改造597家、地下油罐2300个,完成率79.7%。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投资2.34亿元,推进市开发区、东光开发区、沧东工业园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盐山正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沧东污水处理厂已具备试运行条件,全市18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实施专家专业治水。与中国环科院和专业机构制定了《沧州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服务合作框架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持续开展河流巡查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呈报各市级河长,通报各县(市、区),已累计发现处置问题169个。
(三)突出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治污和生态保护。制定《沧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沧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三年作战计划》《2018年度沧州土壤污染工作落实方案》,对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所涉及的384家企业和1568个点位进行现场核实。排查整治全市971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单位),共发现问题511个,完成整改458个。积极推动涉危废企业安装智能监控。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和隐患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对黄骅市、海兴县和南大港下达《自然保护区排查问题整改督办函》,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的49个问题整改完成28个。
(四)突出铁腕执法,保持问题整改和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强力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2018年大气执法暨“碧水2018”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及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重点涉气单位环境监管、料场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000余人次,督导检查企业14000余家次,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93起,共处罚款4424万元(市本级处罚到位21起,罚款325.42万元);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5类重大案件7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29件、限产停产7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5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11件。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的服务保障、资料报送工作,对交办问题特别是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认真核查、积极整改。
(五)突出固本强基,提升环境保障支撑能力。加强了监测能力建设。全市169个乡镇小型空气站建成并联网,2个国控水站建设完成,8个省出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站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站房建设。对重点排污企业加装了188台(套)远程质控装置。充实了环保队伍力量。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强力支持帮助下,市本级和中心城区“一县四区”招聘200名环保辅助人员工作正在加紧落实。目前,市本级招聘人员已完成体检。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目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过程管理,抓细抓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一)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争先进位、三年变样”实施方案》,按照袁市长提出的分区管控思路和几次调度会要求,加紧完善《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通过“分类施治、精准管控”,确保年度排名不进全国后十,完成PM2.5控制目标。一是严控燃煤污染。8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857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二是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关停取缔类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提升改造类的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整合搬迁类的科学制定整合搬迁方案和完成期限,逾期未完成一律关停。三是加快推进VOCs治理。督导67家企业完成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安装工作。四是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对监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并处罚。严格油品质量监管。五是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尽快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撑。
(二)强力推进水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24个沿海村庄和全市638家海水养殖单位环境监管,切实抓好近岸海域水环境治理。着力推进重点河流污染整治,以每个河流断面周边3公里范围为治污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对非法排污口一律封堵,对垃圾堆放等问题立行立改,对涉水企业、畜禽养殖非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严格督导渤海新区“七河一连通一治理”以及黄骅、青县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10月底前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完成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加快推进纳污坑塘治理、加油站防渗改等重点任务。坚持第三方巡河等工作机制,严密监控水质状况。同时,按照既定目标和方案,扎实做好土壤污染治理年度工作。
(三)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和问题整改。开展好大气环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碧水2018”专项行动等10个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环境特别是辐射环境应急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强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查和饮用水源地专项督察、省环保厅水污染防治工作公开约谈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整治全市环境突出问题。
(四)着力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加快完成重点涉农区域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联网;8月底前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港口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11月底前完成水站建设。加快乡镇环保所建设,提升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环境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报完毕。
主持人:谢谢李科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