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解读及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在保定市新闻发布厅(阳光北大街保定广播电视台西二楼)召开。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主持新闻发布会。全程如下: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为让市民和公众更好的了解《实施意见》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特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同志;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崔建民同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处处长王二军同志。
这次发布会共设两个环节:一是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同志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同志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保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
我是保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
今年3月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今天,我重点就《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同时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相关问题。
一、《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产品用品和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行业质量标准更加科学规范,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保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二、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在结合保定实际的基础上,重点细化了五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可按“先照后证”的程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在县级以上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设立许可。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放宽外资准入,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许可时,只要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食品经营许可不再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前置条件。三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四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0%。五是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六是促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进京津、雄安与保定养老服务协同融合发展的区域合作机制建设,聚力打造环京津、雄安养老服务集群,提升保定养老服务协同融合发展水平。
(二)在提升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方面。一是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新建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负责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配置。到2020年,每个县(市)建有一所以收养失能老人为主要对象的养老护理机构,每个街道建成一所医养结合示范型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建成一所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示范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等具体目标任务。二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各地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土地、房屋、农家院等场所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推动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
(三)在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在推动我市“12349”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二是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特色养老机构,办理相关资质,享受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三是促进涉老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流通。推动老年产品用品流通网络建设。四是积极发展适老金融服务。
(四)在增强政策保障能力方面。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分级制定养老服务相关规划。二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5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开展养老护理员在职培训,落实免费培训政策。鼓励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工作,探索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制度。四是完善财税支持和投融资政策。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落实各项针对养老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机构用地、用水、用气、取暖等日常生活消费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五)在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服务监管。严禁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对养老服务中虐老欺老等行为,对养老机构在收取保证金、办理会员卡和发行金融产品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运营补贴等挂钩。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依法打击虐待、伤害老年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加强督促落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及时督促检查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先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媒体名称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一、保定广播电视报记者: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养老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有关部委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文件规定,能否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截止2017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8万人口,占总人口的18.6%,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影响我市民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基本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总依据,以法规、规范性文件、配套政策和规划标准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与老年人日益紧迫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广大老年人对当前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还不高,还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各方资源投入产出效率不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于2016年12月23日正式发布实施,2017年9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15号)。这两个文件是养老服务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
为落实好两个《意见》的要求,我局经过多方调研,在认真领会上级精神以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代市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字﹝2018﹞9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该《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破解重大发展问题做出了重要指导,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贡献率,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变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燕赵都市报记者:《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要让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两大路径是什么?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崔建民:一是全面放开市场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第一公里”。《实施意见》坚持“非禁即入”和简政放权的原则,提出了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准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等措施要求,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中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的市场活跃度、创新性,催生更多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大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养老服务质量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感受,老年人只有认可了养老服务,才可能接纳和放心选择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意见》围绕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大质量”,以及具体某类服务的“小质量”,提出了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布局、增强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标准化建设等对策措施,形成了全方位开展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唐尧网记者:请问民政部门在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增强老年人福祉方面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处处长王二军:我们主要采取了三种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工程建设。今年5月份,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厅起草了《保定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90%以上乡(镇)。我局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探索总结和推广应用一批适合我市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好经验、好做法,尽快缩短发展进程,夯实居家社区养老的基础。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3月30日,保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保定市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保民﹝2018﹞62号)。4月12日,保定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保民﹝2018﹞72号)。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以上两个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经第三方评估鉴定后,纳入补贴范围。着力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城乡均等化。发挥农村土地和集体经济的养老保障作用。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和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在现有的医养结合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打通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安宁疗护等长期照护服务。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分级照护服务体系。
四、河北青年报记者:《实施意见》已经印发,请问,民政部门如何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崔建民:一是开展养老机构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机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机构运营服务。二是继续推进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以及河北省民政厅、公安厅印发的《河北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三是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推广使用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养老机构第三方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四是会同发改委共同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尤其是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督查,发展和培育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会后到市民政局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