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记者张梅胜 张千 胡竞文) 10月31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衡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宋海水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土壤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一样,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作。不断推进和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公众健康,推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治理工作,全面深化了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今年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发布人为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宋海水。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网等市直媒体;中国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发布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以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宋海水: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标志着国务院部署的的三大环境保护战役中“净土保卫战”全面拉开了序幕;而今年8月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正式吹响了“净土保卫战”的攻坚号角。
2018年以来,我市以国家“土十条”和省、市“土五十条”部署的各项任务为抓手,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围绕《衡水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治理工作,推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面就我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一、加强规划方案编制。为有序推进落实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环保局牵头起草了《衡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确保实现2018年年度目标,市政府印发了《2018年衡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等6个方面确定了32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市共布设1004个采样点位,土壤样品和农产品(小麦)协同样品的采集及送样工作已全部完成,交由省环保厅指定的检测单位,统一进行分析测试。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目前全市已初步确定283家土壤污染重污染行业企业,正在配合全省统一的技术单位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开展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我市具体工作由水文三队负责。到目前初步资料收集的企业192家,完成调查且完成系统填报、小组审核的50家,这个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到目前确定疑似污染地块15个,有2个正在开展场地初步调查,2个已完成治理与修复,其余11个调查结果显示没有造成土壤污染或风险在人体可接受的范围。
三、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试点项目实施。
冀州区农田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是列为国家2017年试点项目,国家投资总共3000万元,于2017年咱们市开展实施,截至目前,这个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个标段已完成工作量的66%,第二个已完成70%,共支出资金1502万元,支出比例50%。这个进度在全省属于中上游,计划2018年年底完成全部的治理修复任务。
四、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结合全国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监测项目及相关技术规范,参照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中附件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等的规定,要求列入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编制疑似污染地块监测布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厂区内土壤污染监测,根据检测结果,编制土壤环境质量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固体废物管控。一是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在2017年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的基础上,今年我市组织全市各县市区继续对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隐患开展再排查和回头看。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涉危废单位1558家,立案处罚7家,查出隐患问题25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开展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由市政府印发了《衡水市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自2018年4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了831家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均合法处置或利用,未发现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行为。三是开展农村固体废物集中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垃圾集中清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农村工业固体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工厂(产业园区)垃圾等“五类垃圾”先后开展了排查整治和回头看行动。截止到目前,我市共发现农村工业固废堆放点24处,总计约161吨,总占地面积约为890.8平方米,已全部清理完成。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土十条”的深化之年,也是《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实施的前期准备的关键年,下半年,我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将紧紧围绕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和《衡水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土壤污染环境的整治,确保我市土壤环境不断向好。
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请在提问之前通报一下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媒体有更多的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一、衡水晚报:您好,宋局,我是衡水晚报的记者,请问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哪些特点?谢谢
宋海水: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它不像大气和水环境那么直观。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土壤污染的修复,一旦污染,修复需要很长的时间,具有累积性。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土壤污染有的时候在一块地块采样分析的时候,第一次采样可能发现了污染,第二次采样就可能没污染,就是它的这个不均匀性,流动性差,和水体和大气有明显的区别。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修复起来难度很大。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形成,一是持久性,对这个农作物影响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二、长城新媒体:您好,宋局长,我是长城新媒体记者,请问我市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保护力度?谢谢。
宋海水:刚才在新闻发言稿里简单的说了说,我再具体的说说我市具体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土壤基础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二是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对于项目建设,严格把握环境准入关,防范建设项目新增污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强化土壤污染的控制。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科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的保护力度,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四是强化建设用地管控,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五是突出重点领域污染源监管,综合防控土壤环境污染。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严控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确定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监管。六是加强涉重金属污染防治,确保实现省里规定的减排目标。包括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严格环境准入,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等。七是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加强建设场地治理与修复。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河北日报:宋局长您好,我是河北日报的记者,请问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企业主要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谢谢。
宋海水:所有的环境污染基本都是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在土壤污染领域,同样基本也是坚持这个原则。
一是企业依法取得土地后即成为土地使用者,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及时排查、消除土壤污染安全隐患。
二是企业对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继续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谢谢大家!
衡水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
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请与市环保局宣教中心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