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频道 > 全景河北

【图解】“一年见实效,两年全规范”河北开展化工行业整治行动

来源: 长城网  郭红
2019-03-26 18:25:00
分享:

  3月26日,河北省召开“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据悉从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全省所有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所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将开展为期两年的整治攻坚行动。

点击查看大图

  一、整治攻坚行动开展的背景

  河北省是化工大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825家,其中生产企业754家、经营企业10071家,生产企业总数位居全国第六位。行业的特点是企业数量大、规模小、产品门类多、生产工艺危险、基础差、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安全风险高。2016年以来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71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4人。这充分说明,我省化工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开展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既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迫切需要。

  3月22日,河北省政府召开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袁桐利常务副省长做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打赢化工安全生产整治攻坚战,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二、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

  河北省凡是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26大类、291中类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其他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全部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三、整治攻坚行动的步骤

  本次整治攻坚行动时间从2019年3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为期两年。分为摸底建档、评估分类、实施攻坚、验收考核、总结巩固五个阶段。

  四、整治攻坚行动的亮点举措

  (一)台账清单市长要签字。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一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全面摸清安全生产现状、风险源点等情况,建立辖区内园区和企业的台账清单,做到“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各市的企业清单和园区清单要由市长签字确认后4月底前上报,要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对未列入清单的企业,一经发现均视为非法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各地评估确定的“四个一批”名单也要经各市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底前报省政府。

  (二)企业评估要精准。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组织,于4月15日前完成全省化工生产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制定工作;各地要坚持安全至上、实事求是,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评估,精准确定“四个一批”名单。

  (三)四个一批实施要坚决。实施“四个一批”是本次攻坚行动的核心措施,务必做到精准施策、整治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关闭取缔;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加快搬迁入园,原则上危化品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对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等要求的企业,鼓励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对发展前景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骨干优势企业,支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高附加值产品,带动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特别要强调的是,对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10月底前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消除安全隐患;列入搬迁入园、改造提升、做强做优的企业,也要强化动态跟踪,一旦发现重大现实隐患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先停产后整治,验收合格才能复产。“改造提升、做强做优”要“一厂一策”,持续推进。

  (四)行业准入更刚性《方案》明确要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控制新增高风险项目;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由市级以上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实施联合审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规定,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经验收严禁投产;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现场审查,暂停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

  (五)园区管理严格。《方案》要求严格管控、科学评估园区风险,对不符合区域环境容量风险和安全风险容量要求的项目或企业,一律不得入园;对风险外溢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改造提升;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以及园区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要限期实施搬迁;要建立园区安全、环境、应急一体化防控信息平台(按照袁桐利常务副省长要求,8月底前完成),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对突发情况及时预警。

  (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要求更具体。全面提高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方案》提出了更严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考核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且补考仍未通过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天逐级签署安全承诺,并面向社会和企业内部公告;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要突出做好对新录用员工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化工产业工人教育培养。

  (七)监管执法更严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施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依法关闭取缔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

  (八)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安全管控要求更明确《方案》对易发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提出了更明确、具体的要求。一是加强事故高发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动火等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强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开停车方案制定、审核备案、过程控制等各项要求;加强外委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外委施工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协议等。二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强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报检等工作;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加强沿途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停放服务管理,对运输车辆实行全过程、全时段监控。四是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管理,强化其产废环节、种类、数量及其转移流向的管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资质许可及处置设施、条件的审核,加强废物贮存场地、转移运输、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五是大力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建化工装置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经评估存在严重隐患、达到设计寿命或相关报废条件的设备设施应强制淘汰更新。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河北,化工责任编辑: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