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3月27日,保定市召开“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主持,全程实录如下: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要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军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我们还邀请到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白爱承先生、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王强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王局长介绍我市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军: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就我市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减税降费工作开展背景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取得了明显实效,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减轻,国内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但国际形势依然变化不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这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应对经济稳定发展的必需之策,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高度重视,2018年11月以来先后四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的减税降费要着眼“放水养鱼”,突出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3月21日,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到国家税务总局考察时强调,要把更大规模减税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可以说,今年减税降费工作的开展对地方经济的平稳运行、持续发展,对解决百姓关切的民生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中央和我省新出台的减税政策
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既包含普惠性减税、结构性减税,也涵盖下调社保费单位缴费比例等降费措施,还包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费,点线面兼顾,受益群体广泛。这里我仅就税务部门管辖的税费政策向大家作简要介绍,具体有以下五类:
(一)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大幅放宽可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纳税,实际使税负降至5%和10%。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将绝大部分纳税企业纳入覆盖范围。
(二)个人所得税实现重大变革。工资薪金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所得以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三)对制造业等行业减税政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对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深化增值税改革,下调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负,为企业增强发展后劲集聚新动能。
(四)河北省减征地方税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最大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落实好现行其它税收优惠政策。对近年来继续有效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特别是普惠性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创业创新等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用足用好各类优惠,确保新旧政策叠加发力,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使百姓受益。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执行。
三、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工作举措
市税务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减税降费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会、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等6次会议,出台“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做到“四个第一”实现“四个畅通”,全面做实前期工作。
第一时间成立组织机构,畅通内部运行和外部沟通机制。1月23日,市局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组建减税降费办公室和由22个科室组成的5个专项工作组,即政策执行、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综合保障专项工作组,开展集中办公,形成了“一条龙”式压茬推进的闭环式工作机制,内部工作无缝隙衔接、沟通运行无障碍推进。各县(市、区)局也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同时,与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先后召开2次工作协调会,共同开展减税降费规模测算,摸清底数、算好账本,外部沟通协调畅通无阻。
第一时间梳理优惠政策,畅通政策落实关键环节。系统梳理近年税收优惠政策和最新减税降费文件,明确各项政策的扣减力度、实施年限和目标对象,打通政策环节。围绕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等受益主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提取纳税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关键数据,比对复核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没有足额享受纳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特别是由于政策发布与执行时间差造成的应享未享纳税人,采取电话提醒、全程“包办”等方法,打通落实环节,使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让每一位纳税人有获得感。
第一时间开展业务培训,畅通纳税人掌握政策渠道。对内,政策培训实现三个百分百,即管理人员100%参训、办税服务厅人员100%参训、税源管理部门人员100%参训,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充足的一线人力资源保障。对外,对纳税人宣传实现三个百分百,即参加培训100%、掌握政策100%、知悉流程100%。通过召开减税降费专题座谈会、定点联系企业政策答疑、组织“纳税人学堂”、组建专家团队、“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开展宣传,为企业开出最佳“受益良方”。通过12366精准推送、网站微信及时畅通全方位获取政策渠道。
第一时间增强执行能力,畅通工作落实和问题反馈路径。制发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了7大类16项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各项工作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推进。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续简化办税流程、优化表证单书,推进自助办税技术应用,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辅导服务。同时,落实税收优惠快速投诉处理机制,做到诉求有人听、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建立减税降费“三报”制度,通过工作专报、简报、通报实时反映工作问题、落实成效,畅通落实情况反馈渠道。
(二)着力“四个聚焦”,实现“四个更深入”,全力做好下步改革。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安排。我们将按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进,使减税降费在我市落地生根。
一是聚焦减税新政,确保宣传服务更深入。聚焦最新最全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12366精准推送、纳税人大讲堂普及、税企座谈会问答、面对面集中精准辅导等方式,迅速开展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宣讲。同时,延长今年的税收宣传月20天,集中纸媒、电视台、电台、官网、微信、微博等各种形式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实现培训宣传“无死角”,让纳税人和广大税务干部懂政策、会操作。
二是聚焦信息支撑,确保系统保障更深入。对信息硬件保障设备,集中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提前维护,确保硬件设备能够在集中开票、集中申报等重要时间节点,承受大数据、高负荷、长时间压力运行。随时与上级单位和有关方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升级相关信息功能模块,提前模拟运行新系统流程,努力实现信息系统“零故障”。
三是聚焦核算分析,确保政策落实更深入。我们将建立完整的数据抽取、信息整合、分析报告、情况反馈体系,统一统计范围、方法和指标口径,定时抽取数据,有针对性开展分析测算,专班撰写分析报告,把脉政策落地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发展态势提供有力参考。同时,密切关注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对政策落实效果实行跟踪、分析,对税负可能上升企业及时辅导,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四是聚焦督促考评,确保监督管理更深入。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市局第一时间向市纪委、市审计局汇报了减税降费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监察,对有责不尽、履职不力,减税降费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人员严肃问责,确保减税降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减税降费是企业所盼、百姓所望。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坚强领导下,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以更高的思想认识标准、更严的精准执行标准,把减税实际效果摸准做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减税大礼包不折不扣地送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最后,再次对各界朋友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感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先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媒体名称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一、保定电台记者:请问今年普惠性优惠政策实施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有什么变化吗?
税务局所得科科长王强:是有变化的。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最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变化。原来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划分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最新政策已经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二是年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变化。最新政策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并且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此次政策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全市95%以上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举个例子,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按照原来政策,并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按照最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都符合条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300-100)*50%*20%=25万元),实际税负下降了67%。
二、保定广播电视报记者: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如期全面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落地,开启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我想请问,这轮减税政策出台后,此次个税改革从哪几个方面重点体现减税降费政策的红利?能不能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
税务局所得科科长王强: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是2019年里我国减税“大礼包”中的一项。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通过以下几条政策减轻居民税负: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本次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减幅最大的是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我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推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本次个税减税降费工作开展的一大亮点,纳税人月收入万元有望免税。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前2个月专项附加扣除预计减税2353万元。
三、河北农民报记者:请问今年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对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怎么规定的?
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白爱承:2018年,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此次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享受免税政策的诉求。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保定晚报记者:请问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能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白爱承:税务总局在2016年制发了23号公告和53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在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后,该政策继续执行。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3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或关注“保定税务”微信公众号。
谢谢大家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