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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颁布解读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2019-04-22 1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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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4月19日,保定市召开《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主持,全程实录如下: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保护和改善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让市民和公众更好的了解《条例》的背景意义、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特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长肖同志。秦局长将介绍《条例》编制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秦局长介绍《条例》编制工作情况;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长肖:

  2018年3月13日保定市人大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确定起草《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现已完成各项程序。现就《条例》编制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立法的必要性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2018年5月召开了有史以来最高规格的环保大会,形成了系统的生态文明思想。大会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特别是雄安新区的设立,对保定市的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非常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依法推动保定市的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编制一部符合保定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我市大气治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编制一部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我市的生态建设更显得意义重大。

  二、起草过程

  市环保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条例》立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要求,承接了起草任务后,组建了专班,申请了专项经费,成立了专家编写组,积极推进《条例》的编写工作。《条例》起草工作始终在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之下开展,认真贯彻了市人大确定的立法主线。市人大召开多次会议研究《条例》编制工作,遵循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市人大领导带队两次到外省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外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多次组织对保定市拒马河流域的易县、涞水、定兴和大清河下游雄安区域的雄县、容城等县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考察成果和征求意见情况,组织起草专家组进行了集中修改。聘请了国家及本地的法律、环保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参考了各类法律法规近百部,不断对《条例》内容进行充实调整,几十次修改条例文本,最终形成《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送审稿)》提交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10月9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进行审查。2018年10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形成提案提交市人大。市人大组织专家评审、讨论,集中修改后,2018年12月12日,保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三、《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分六章48条。分为总则、监督管理、保护与治理、协同管控、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资金保障、科技支持、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等。

  第二章为监督管理。从规划制定、智慧环保、约谈制度、突发事件防控,生态空间承载力、生态环境修复、生态补偿、清洁生产、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方面,划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内容。

  第三章为保护与治理。对禁止污染水体、村带绿化与水土保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湿地建设、地下水保护、农业生产水资源高效利用、沟渠坑塘和黑臭水体防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矿产资源综合治理、农田面源污染防控、土壤污染防控、种植业、养殖业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等方面,确定了保护措施。

  第四章为协同管控。从协调规划、排污标准接轨、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雄安新区发展相协调,进行了立法衔接。

  第五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为附则。规定了条例生效时间。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

  谢谢秦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先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媒体名称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一、保定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的定位是什么?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长肖定位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保定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生态支撑区地位,决定了我们更要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绿色发展,以强有力的生态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保定市民。二是雄安新区的建立,是党中央的战略决策,是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好雄安新区要把白洋淀保护好、修复好。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建设是保定市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在生态环境领域制定专项地方法规能更好地为雄安新区建设保驾护航。

  二、保定广播电视报记者:请问《条例》突出了哪些特色?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长肖:《条例》既贯彻了上位法,也体现了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紧密对接雄安环境保护规划方案,突出以下几个特色:

  一是以水为主线,全要素兼顾山水林田湖草。从多领域、多层面提升生态建设效率治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等问题,提出了立法保护措施。

  三是监管责任落地。在《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

  四是对接雄安新区。单独设立了“协同管控”章节,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与雄安新区协同发展的保障体系。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会后到市生态环境局采访。

  谢谢大家。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