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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
“河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陈雨松 于博源 王旭泽
2019-05-16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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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于博源 摄

  长城网5月15日讯(记者 陈雨松 于博源 王旭泽)5月1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佩鸿,向大家介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调研员袁金辉。记者 王旭泽 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调研员 袁金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今年1月8日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天,我们专门请来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佩鸿先生,请他介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我们还邀请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陈局长作介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佩鸿。记者 于博源 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佩鸿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代表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新闻办,共同组织河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和“百日行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是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月8日起,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省各地各部门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全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百日行动”中,全省出动检查人员133013人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9742次,开展各类协作执法2271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63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93.99万元,清理虚假信息(网络)1164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等69个,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58个,吊销营业执照9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全省立案1997件,案值60090.44万元,结案1004件,罚没收入18018.4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9件。3月15日至16日,国家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第三联合督导组,对我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许勤省长、夏延军副省长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牢底线,持续用力,全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省13部门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开展“百日行动”整治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好“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丁锦霞、局长金洪钧亲自调度,亲自指挥,亲自督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精心部署,加强调度督导。国家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全省“百日行动”工作,1月11日,省13部门联合召开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三级视频会议,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金洪钧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查处“保健”市场各类乱象,有效震慑不法分子。会后,印发了河北省“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了省13部门职责分工,成立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深入推进“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2月22日,召开了由省13部门主管领导、联络员参加的“百日行动”工作调度会议,传达学习许勤省长、夏延军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到市进行督导检查,并成立了14个小组进行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地方立即整改,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百日行动”。

  (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省13部门建立了信息报送等制度,强化部门上下联动,加强对市、县对口部门的督促指导,并按照行动方案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省市场监管局在各市前期约谈直销企业的基础上,依法对全省37家直销企业及获批在河北直销区域许可的直销企业分公司进行了集体约谈和提醒,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企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省公安厅将打击锋芒对准严重侵害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受害人数众多、侵害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省民政厅重点检查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对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大对保健类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力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严管控涉及保健食品营销方面的广告牌匾。省农业农村厅深入一线,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了检查指导。省商务厅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受理、审批、备案等审核转报商务部的一切事项。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查处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行为。省卫生健康委重点打击以推销保健产品、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名义开展的非法医疗活动。省广播电视局加强养生类节目审核备案,加大对违规广告、违规医疗养生类节目的检查力度。省通信管理局建立与电信企业责任人之间的全天候联络机制,及时处置网上违规行为。省中医药管理局把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六种违法违规情形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省药监局严厉查处药品违法会销、药品违法广告和药品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省网信办加大对河北省属地内新平台新应用的网上巡查力度,加强对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管。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在全省形成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围绕“百日行动”六个整治重点(即重点行为及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重点场所及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行为)和十项违法行为,全省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一是全面排查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检查,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8079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9518个,检查“保健”类店铺39183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18629个,全面挤压“保健”市场乱象生存空间。二是实施精确定点打击。加强对投诉举报、企业异常名录、保健食品企业异常增量等大数据分析,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监控。其中,秦皇岛市锁定150家有重要问题的企业和线索,实施严厉打击,自动停业整顿110家,查封违规企业32家。三是狠抓大案要案。加强执法协作,完善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机制,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邯郸市查处的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涉嫌虚假宣传、组织策划传销案和安徽通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组织策划传销案,石家庄市查处的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网络传销案和璀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秦皇岛市查处的港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和羊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案,唐山市查处的利用“保健”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北京市、河北省联合查处的毛成凯等组织、领导传销案等8件案件,分别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百日行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营造了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不法经营者形成了有力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等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微信等平台,对“百日行动”进行了集中宣传。省通信管理局以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省在网手机用户发送了防范警示公益短信。全省各地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显示屏、公示牌、条幅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石家庄市通过“新年问政”“国医大讲堂”“健康天天帮”等电视广播栏目,积极宣传普及保健产品科学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全省开展宣传活动8433次,“百日行动”的触角延伸到了市、县、乡、村,推动形成了抵制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经营者的舆论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百日行动”集中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隐患依然存在,要共同努力,多措并举,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社会共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认真总结行动好经验、好做法,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延续“百日行动”中建立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部门之间的深度协作,捏沙成团、握指成拳,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我们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保持力度,巩固“百日行动”成果。

  二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继续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时间节点、重点违法行为,保持严密监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现象,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对涉及多个部门、跨区域的重大案件,统筹各方力量,开展联合查办,严惩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健”市场秩序。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扩大宣传效果。坚持以提升群众知晓率为出发点,持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采取以案说法、漫画海报、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丰富宣传载体,通过设立大型户外主题宣传牌,在建筑楼宇、大型商场、街面店铺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市场、进超市“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等形式,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持续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长效监管机制是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治本之策。我们将深挖“保健”市场乱象发生的根源,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机制,着力铲除乱象生存的“土壤”。

  朋友们,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我们将在“百日行动”良好工作成效基础上,协调引领各地各部门继续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持续抓好整治工作,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调研员 袁金辉

  感谢陈局长的翔实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记者 王旭泽 摄

  一、人民网:从今年1月份开始,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12个部门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请简单介绍一下这个“百日行动”的特点?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这次“百日行动”的特点是重点突出、职责明确、部门联动、分阶段分步骤开展,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集中力量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为期100天的重点攻坚。

  整治的重点是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六个重点行业及领域一是食品(保健食品);二是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三是日用消费品;四是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五是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六是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四类重点场所及区域一是我省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二是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是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四是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时段是春节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十类重点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和打击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和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三是重点查处和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四是重点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五是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六是重点查处和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七是重点查处和打击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八是重点查处和打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九是重点查处和打击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十是重点查处和打击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省13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施治,无缝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发挥机构改革整合效应,全链条监管执法,有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二、燕赵都市报:近几年来,有些广播电视播出大时段的药品、食品和保健品养生类广告,经常夸大宣传,夸大产品疗效,有的甚至说能包治百病,请问相关监管部门对这些违规广告是如何进行监管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加强源头治理,要求全省各级播出机构把各类违规广告和医疗养生类节目列入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排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播出。同时进行抽查暗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今年以来,广电部门查处和停播违规广告75条,医疗养生类节目16个。

  广电部门加强了对养生类节目的日常监管和审核备案管理。一是密集开展了警示约谈,发现违规类节目,立即约谈,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养生类节目的审核备案管理,要求播出机构开办养生类节目必须报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播出,未经备案或备案后未如实播放的养生类节目一律停播。

  三、长城网:刚才提到我省“百日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请问都是什么类型的案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百日行动期间,全省立案1997件,案值60090.44万元,结案1004件,罚没收入18018.4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9件。违法案件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无证无照、传销、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案件。全省查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案件190件,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219件,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案件14件,价格违法行为案件6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案件287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132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案件36件,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行为案件20件,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案件57件,还有以“保健”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其他一些违法案件。

  四、河北广播电视台:我省“百日行动”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挑战?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省13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保健”市场乱象形成了全面打击的高压态势,但是在执法监管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取证难、查处难。经过多年打击,违法行为更加隐蔽,证据难以保存。一些经营者为了“避风头”,可能出现暂时关门歇业、转移经营场所、转入地下经营等情形,使我们查处难度加大。另外,针对有形场所的调查取证措施和手段,难以适应电商领域,并且由于网络销售点多面广、消费者分布广泛,很难对售出商品一一鉴定。二是理解难。普通民众尤其是老年人对“保健”市场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容易被小恩小惠诱惑的心理基础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向老年人取证难度不小。三是认定难。“保健”市场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专业性较强,新业态、新问题发展变化迅速,有的违法行为人行走在法律的边缘,钻法律的漏洞和空子,甚至有的以合法的外衣掩盖侵害百姓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本质,以图逃避法律规制。这些问题均对“保健”市场监管和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四是源头追溯难。一些经营者实际经营地与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甚至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开设店铺,加之部分物流快递信息记录不完整,很难层层追溯到源头。五是落地查处难。为逃避执法打击,不法分子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法,经营场所通常只留少量样品,有些还采取“货标分离”的做法,商品与标示异地存放,即便发现涉案物品,也难以依法作出处罚。

  五、河北日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和用品消费逐年提高,请问我省对探索建立“保健”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是如何考虑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一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行业引导、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对发现涉及多个部门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查办,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将企业违法失信行为与个人信用相挂钩,发挥社会共治力量,推动形成失信行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局面,使企业不想也不敢违法。

  二是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保健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严格做好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对“保健”市场各类违法乱象,明确依法查处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款,参照食品监管经验,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重拳出击,从严查处,以案件查办持续保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保健”市场违法乱象生存土壤。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保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指导,建立约谈提醒制度,相关部门集中时间统一对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提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法律解读、以案说法、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督促提醒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履行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让企业了解法律的“红线”是什么、法律的边界在哪里,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坚决不能做,督促企业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

  四是开展广泛宣传教育。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与引导作用,加大对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与影视制作中心、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合作,制作保健品宣传片、微视频、公益广告等,科普保健产品常识,让广大群众了解假冒伪劣保健品的宣传套路,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在重阳节、春节等重点时间节点的宣传提醒,监管部门发布保健品消费提醒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产品,谨防受骗上当。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调研员 袁金辉

  感谢5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两位嘉宾的认真解答。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处联系。谢谢大家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保健,市场乱象,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