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北省大气办通报5月份全省降尘监测结果。5月份,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降尘量范围在4.9-10.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7.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8%。
监测显示,全省各市中,邢台、邯郸市建成区降尘量大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对重点区域城市的考核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其它各市建成区降尘量均小于9吨/平方公里·月,其中承德市建成区降尘量平均值为4.9吨/平方公里·月,在全省各市中最低。
5月份,全省所有县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8-15.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值为8.6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9.6%。其中,114个县市区降尘量小于等于9吨/平方公里·月,占67.9%;54个县市区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公里·月,占32.1%。
降尘量较大的后20名县市区,从倒数第一名起依次是:广宗县和唐山市古冶区(并列)、唐山市丰南区、巨鹿县、石家庄市藁城区、清河县、石家庄市新华区、邯郸市峰峰矿区、遵化市、滦州市、隆化县、容城县、武安市、滦南县、元氏县、邯郸市永年区、南宫市、雄县、赵县、唐山市丰润区,降尘量范围在15.8-11.8吨/平方公里·月。
降尘量大于国家和省考核标准的还有临西县、邯郸市邯山区、邯郸市复兴区、迁安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秦皇岛市抚宁区、新河县、邢台市桥东区、平泉市、邢台市桥西区、迁西县、海兴县、易县、保定市清苑区、安平县、曲阳县、磁县、三河市、博野县、曲周县、石家庄市栾城区、成安县、唐山市开平区、高阳县、保定市徐水区、顺平县、内丘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保定市满城区、涞水县、鸡泽县、文安县、涿州市、石家庄市桥西区。
河北省大气办对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公里·月的邢台、邯郸市及上述54个县市区提出通报批评,要求降尘量超标的县市区要加强原因和对策分析,提高控尘措施的针对性,健全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各地要统筹做好各类尘源污染防治,强化监督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排放等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