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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2019-07-01 1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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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石家庄市召开《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石家庄市对外交流处处长陈其保主持,全程实录如下:

  石家庄市对外交流处处长陈其保: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5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并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为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部门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时洪斌同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建忠同志。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

  首先,请时洪斌主任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进行说明。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时洪斌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

  现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相关情况向大家做一说明: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是一部专门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城市管理立法是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改革文件真正落地的重要抓手。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明确要求:“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日趋完善,执法力量逐步整合,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在形式上均已实现综合执法,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展开。新的职能和任务迫切需要一部地方性法规支持改革成果,以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执法主体职责不明确、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也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迫切需要制定法规来规范我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了地方立法建议。

  2017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条例的起草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事关民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综合性强,问题复杂。《条例》既要体现改革精神,又不能与上位法冲突,同时还要具有操作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制定难度大,要求高。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立法项目“双组长制”的要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学勤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保来共同担任组长的立法工作组,加强了相互沟通和组织协调,推动了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法规起草阶段,主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和法工委提前介入,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2018年9月,《条例(草案)》经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之后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进行了初审。2018年10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尔后,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了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通过在石家庄日报和石家庄市人大网站上刊登《条例(草案)》,召开座谈会、深入执法一线调研,印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个别交流磋商等形式,广泛征求了政府相关部门,基层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全体市人大代表、部分政协委员和县级人大代表,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专家领导、学者以及社区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多次召开研讨会、论证会,对重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30余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2019年4月19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后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批准,4月28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条例》。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共设8章、48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权限和范围、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以“管用”为目的,亮点多,操作性强。条例的颁布施行对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石家庄市对外交流处处长陈其保:

  谢谢时主任的介绍。

  下面,请任建忠局长就贯彻落实《条例》进行表态发言。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建忠

  新闻媒体各位朋友们,同志们:

  《石家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于2019年5月30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条例》不仅是我市首部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还是全国首部“直面问题、责任清晰、可操作性强、受到高度关注”的城管综合执法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必将极大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做到“一立即两强化三坚持”。

  一、立即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前期媒体解读、开展学习的基础上,我们将组织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队员,采取多种多样形式,深入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实质,使《条例》真正成为指导、规范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依据和遵循。综合执法重点在基层,我们将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市本级已初步确定7月下旬,召开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队员参加的集中培训会,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和解读。

  二、强化宣传宣讲,营造浓厚氛围。我们将加大《条例》宣传宣讲力度,着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一是强化教育宣讲。以广大城市管理参与者为普法宣讲的重点,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手段,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上门入户开展宣讲工作,让《条例》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在此,拜托今天参加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宣传《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全面落实施行,确保落地见效。城市管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事杂,时间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面对繁杂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坚持制度建设。我们将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执法程序流程、相关工作规章制度进行明确,让行政执法的每个环节、每个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坚持严格执法。我们将督促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完善执法程序流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及时解决市民百姓诉求。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从言行、举止、程序等方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形象好、业务强、口碑佳”的城管执法队伍。三是坚持沟通协作。《条例》对政府各部门职责科学划分,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处罚问题。我们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辖区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法定责任,与各部门一道,努力构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城市管理格局。

  贯彻实施《条例》,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以《条例》的出台施行为契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市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现代省会,提供强大的城管保障。

  谢谢大家。

  石家庄市对外交流处处长陈其保:

  谢谢任局长。

  各位媒体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请大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宣传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谢谢大家!散会!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