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赵宏梅 摄
1月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玉明向大家介绍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情况,并与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王晖、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纪彦君、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与职称处一级调研员陈卫国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记者赵新宇 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玉明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王晖女士、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纪彦君女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与职称处一级调研员陈卫国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郭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玉明。记者 赵新宇 摄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郭玉明: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新年伊始,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省科技厅党组和广大干部职工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科技工作发展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强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新修订和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组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加一个建设方案的“3+1”政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三权下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定奖励比例,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用制度手段与经济激励推动技术转移转化。并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两步走”建设目标。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对全省科技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做出一系列新部署。我省相继修订或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批文件,有力营造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2018年,我省技术交易额实现了爆发式、裂变式增长,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24.6%,2019年1-10月,我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80亿元,同比增长74.7%,比去年同期增加10.6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河北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2017年、2018年河北因为在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连续两年受到国务院督查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特别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重要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我省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围绕“愿意转”(动力问题)、“有权转”(权益问题)、“怎么转”(体制机制问题)、“转得顺”(服务体系问题)、“转的快”(科技金融问题)这条主线,构建了文件框架,并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这次印发的若干措施是对近年来国家和我省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政策文件的再梳理、再集成、再延伸、再突破。一方面是集成创新,围绕落实国家和我省重要政策,同时积极借鉴了兄弟省市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举措,进行了梳理集成,全文共集成和借鉴各类政策27件,文件条目35条次,做到用活现有政策、适度寻求突破,既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又注重了措施的创新性,努力形成上下衔接、前后贯通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是好用管用,突出可操作性,拿来就用,用就见效。对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导向性强、激励作用大的政策具体化,强调落小落细、落实落地。在成果转化激励上,明确了后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将促进成果转化的核心精神落实到具体的举措中,力求出实招求实效。
围绕落实好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坚持靶向施策,注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聚焦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设立等政策堵点,对涉及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关键问题和科技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谋划突破,明确高校可以自主实施转化、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对科技人员转化奖励报酬分配、税收优惠、成果转化职称评定、离岗创业、勤勉尽职免责;探索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等政策做出相关规定,大力激发高校院所在促进成果转化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潜能,为促进成果转化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注重发挥奖补激励作用。针对我省承接吸纳京津等省外科技成果能力偏弱的问题,文件充分借鉴兄弟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的好经验做法,探索和创新支持模式,首次提出我省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特别是京津科技成果并在我省转化的相关政策,明确了我省企业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让即可获得奖补,且支持力度较外省市更加突破,扩大了奖补政策中成果来源的范围,不仅限于非营利性科研院所及高校,还增加了企业。打好资金和政策组合拳,实现科技成果引得来、接得住、用得好,进一步加速创新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三是聚焦环境建设,注重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围绕进一步完善我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布局,着力做大做强技术转移主体,着力畅通转移通道,努力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以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为核心,搭建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框架,建成面向技术供需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展示、交易、转化和产业化平台。加强河北省产业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中试熟化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到产业化的全链条、贯通式平台,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渠道。四是用好金融工具,注重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围绕初创期、成长期项目融资难问题,发挥科技金融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助推器的作用,通过建设“投、保、贷、补、扶”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建立天使投资奖励制度,建立联拨联投机制,加强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若干措施》中新制定的奖补、职称设立等政策,会同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等兄弟部门深入调研,研究谋划提出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并进一步做好对《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全省广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一线科研人员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定,为做好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升级加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广大新闻媒体大力支持。希望大家多宣传我省的科技创新政策,多报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
感谢郭厅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日报:刚才在发布中提到以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为核心打造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请问如何统筹发挥展交中心作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玉明。记者赵新宇 摄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玉明:
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玉明:建设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的重大部署。东峰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许勤省长多次指示批示,一德副书记、建培副省长靠前指挥、协调指导。省科技厅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举全厅之力推动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半年时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展示交易中心于2019年9月26日开始试运营。
展示交易中心位于石家庄(正定)国际会展中心7号馆,分为展览区和交易区两部分,面积8000平米。从规模面积看,展示交易中心是京津冀区域内面积最大,超过了中关村国家自创区7000平米的展示中心。具有规模最大、质量最高、功能最全的主要特点。
展示区设计有序厅、三个展区和尾厅,形成“两厅三区”的结构。全面展示近年来我省围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的政策举措以及代表我省最先进水平的创新要素和创新成就成果等。交易区设四个主题专区,分为信息谷、洽谈室、路演厅和交易所。主要功能包括搜集发布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供需信息,提供业务对接洽谈空间,承接组织技术推介、项目路演、新品发布等活动,依托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税收政策、科技金融、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相较于大多数省市的展示中心功能仅仅集中于展示,本次建成的展示交易中心集展示和交易两大功能于一体,专门设立交易区,着力打造具有极强区域影响力的“展示、交易、转化、产业化”的创新高地。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联结中国技术交易所、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化平台,推动“以展促交”和成果转化落地,集聚创业资源,实现“交易”“转化”和“产业化”的功能,迈出了打造国际一流技术交易大市场和技术转移大平台的新路径。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科技部火炬中心沟通协调,争取在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河北(正定)中心,形成以展示交易中心运营公司为运作主体,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河北(正定)中心为两翼的区域性技术转移大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河北省展示交易中心统筹作用,持续更新完善科技成果信息供给库、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库、技术转移服务信息平台等“两库一平台”,确保信息数据即时、有效、准确。并以展示交易中心线上交易系统建设为契机,全面梳理技术市场工作链条,将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备案管理模块、技术合同登记模块、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模块、技术转移资金申请模块等全部功能模块嵌入线上系统,全面实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线上入驻、线上信息备案、线上管理、线上考核、线上申请奖励补助的全业务链线上集成。
目前,我们已经通过展示交易中心组织了多次路演和信息发布活动,一是科创上市公司进河北培训对接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对接辅导。二是举办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主题的“京冀生物医药科技成果对接会”,为河北企业、高校院所与北京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创新资源搭建医药需求对接交流平台。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发挥好展示交易中心的枢纽平台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做大做强、落地落实。
二、人民网:省教育厅作为我省高校主管部门,是如何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
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王晖。记者赵新宇 摄
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王晖:
近年来,省教育厅作为我省高校主管部门,积极创新机制,不断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促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日趋活跃,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显著。以2018年为例,我省高校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共计0.42亿元,全国地方高校排名第6位。我厅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应用研究。加大对高校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在年度科技项目中体现“三个优先”——优先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2019年我厅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创新平台开展的应用类科研项目537项。全省高校科技活动中,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占比29.78%;承担应用研究项目占比45.28%。
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协同创新是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形式。我省建有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是由高校牵头,广泛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的新机制。目的是打破高校和企业的合作壁垒,改变过去松散、单一的合作方式,从而建立起更加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2013年,我厅与财政厅启动实施“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在高校已建立35个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其中5个获教育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数量居全国高校第二位。经过几年建设,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取得了一大批显著的产学研合作成效。首批建设的18个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今年已全部通过评估验收,共汇集了26所高校、28家科研机构、12家大中型企业的创新资源;转化推广科技成果532项,产生经济效益195.83亿元。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没有专职队伍,从事科研的教师往往不具备技术经营和融资能力等问题,经省教育厅批准,我省骨干高校均成立了技术转移中心,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和转让工作。同时,教育厅创新教育人才评价机制,修订完善高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岗位人员可以申报参评我省工程系列或农业研究系列正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畅通了部分特殊人才的职称评审途径,打破了“唯论文”“唯奖项”等限制,进一步调动了教师积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的积极性。
三、长城新媒体:省财政厅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方面有哪些制度创新?
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纪彦君。记者赵新宇 摄
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纪彦君: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制订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省级财政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政策、资金方方面面激励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在这次出台的若干举措中,财政一是继续投入力度,比如,规定省级设立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每年安排2亿元,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布局,支持转化一批国内外创新水平高、行业带动力强,能够形成经济增长点的重大科技成果。还有,为支持企业承接重大创新项目,对我省企业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根据单项交易额,分梯度给予不同比例补助。
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
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进一步深化。在原已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授权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发展。
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更加优化。比如:为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制度,若干举措规定:科研机构、高等
院校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应当将不低于百分之七十的现金收益或者股权,用于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报酬。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所兑现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还规定: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可以依法获得现金奖励,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可以按规定给予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的奖励和报酬。
这些激励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了“强心剂”,将大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今后,省财政将配合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若干举措的重要决策部署,继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推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为社会发展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四、河北工人报:我省人才工作在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有哪些政策上的突破和创新?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与职称处一级调研员陈卫国。记者赵新宇 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与职称处一级调研员陈卫国: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人才工作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到河北创新创业。对全职到我省工作的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费补助。对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省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一定数额的支持资金。
二是开通成果转化职称绿色通道。支持科研院所、高校等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岗位”。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转化收益达到相应规定要求的,可以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的科技人员可以破格评聘,不受岗位和职数的限制。
三是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可按规定取得相应收入。在岗创业或兼职的,兼职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离岗创业的,不核减原单位离岗科技人员工资。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快培育发展技术经纪服务行业。探索设立初、中、高级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将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范围。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与省科技厅办公室联系。
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