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4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4月份,“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6.9至15.8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10.2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1.3%。
今年1至4月,河北省PM10平均浓度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0%,全省11个设区市主城区平均降尘量6.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6.7%,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河北省将4月确定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月,指导各地及时分领域建档立卡,实现扬尘污染源动态管理。目前,全省已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15015个。同时,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复产,对复工复产的涉尘项目,坚持“以帮代停”,坚决反对“一刀切”。鼓励各地对建筑工地实施评价和绩效分级,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基建、水利等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项目34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88个,纳入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优化服务帮扶,保障正常生产。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河北省积极开展城镇裸露地面深度整治,全面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大力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扬尘管理水平。同时,充分运用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管,规范在线监控建设运行。目前,全省建筑工地实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6000多台套,基本实现在建工地全覆盖。(河北日报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