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2020年1号总河湖长令发布

2020-06-09 09:22:00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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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沧州市总河湖长、市委书记杨慧、市长梅世彤共同签发2020年1号总河湖长令,围绕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四乱”清理、制度建立完善等内容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决当好河湖管护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围绕河湖长制六大工作任务,定期巡查河湖、部署工作、解决问题。创新履职方式方法,建立完善河湖长制暗访、通报、述职等制度机制,组织基层河(湖)长培训,层层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

  总河湖长令强调,要将“清四乱”作为各级河(湖)长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治范围由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做到立行立改、动态清零,确保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抓好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明确河湖管理范围,认真解决河湖水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严禁污水直排,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临河傍湖沿途村庄垃圾治理;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功能,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意义的美丽河湖。

  总河湖长令要求,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政府河长+民间河长+河道警长+基层巡河员”的河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村级河长+巡河员”工作制度,确保巡河员职责到位、工作到位;努力用好河道警长制度优势,强化公安机关打击涉河违法犯罪力度;充分发挥公安和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提升检察机关生态公益诉讼强度,坚持河(湖)长主抓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合力。严肃考核问责,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严重落后、河湖重大问题多且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提交纪委监委部门处理。

  运河公园

关键词:河湖长制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