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潮河、汤河、乱水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清海
承德南临京津,北依辽蒙,一市连五省市,是阴山山麓一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重要区,被誉为“华北绿肺”和“京津后花园”,境内有滦河、潮河、辽河、大凌河四条水系,年均自产水量37.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36亿立方米,每年向京津供水22亿立方米,素有“京津一杯水、半杯源承德”之说。承德市委、市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的“加快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定位,坚持把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之责、民生之本、发展之要,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力为京津冀提供优质水资源,筑牢承德永续发展的根基命脉。
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工作责任
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按照国家、省实行河湖长制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承德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1+10”专项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承德市乡村河湖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为河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责任体系建设上,按照“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的原则,市委书记、市长任市级总河长,市级有关领导分别担任30条主要河流的市级河长,县(市)区、乡镇和村根据行政区划分段设立县乡村级河长,村民小组设立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分级负责”的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在监管体系建设上,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市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县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乡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巡河员全天候不定期巡查,对破坏水环境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我作为潮白河流域市级河长,坚持靠前指挥、高位推动,先后多次到潮白河流域进行现场巡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实地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强化综合施策,开展专项整治
落实河长责任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全流域、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治理责任大、任务重,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工作中,落实“三个坚持”:坚持河湖流域集中统一指挥调度,积极构建上下游县区之间、市直责任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主动衔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一盘棋”,共谋治河管河护河之策。坚持水上与岸上、上游与下游、工业与农业、生产与生活并重,统筹实施“河岸整治、流域防治、区域共治”,扎实开展“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坚持依法治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实施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与公检法部门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污染水环境等行为,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坚决维护京津水安全。
强化长效管控,健全工作机制
做好新形势下河长责任制工作,事关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提升,事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保护优先、防治并举、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完成《承德市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年)》,明确了构建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实施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管控生态环境风险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做到了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经济利益。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湖巡查、提示调度、督察督办、跟踪问效、流域合作共治等机制,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和“一河(湖)一档”方案,做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分级分类建立完善了垃圾清理、排污口清理、涉河违障清除和非法采砂整治四类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