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易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瞿联海(副处级)涉嫌受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高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高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瞿联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瞿联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易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易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合伙办公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共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