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徐建国)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民间河长是公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先行者、倡导者、引领者,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维护优美河湖环境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为发展壮大民间河长队伍,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经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授权,长城新媒体面向社会发起招募民间河长活动。
一、招募要求
(一)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关心河湖保护的各类公益团体均可报名,经选拔聘任,系统培训后上岗。民间河长在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指导下,义务参与河湖保护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问题线索及河湖管理保护建议由所属社会公益团体明确专人梳理汇总,并及时转交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二)民间河长选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安排;
2.依法成立、信誉资质良好的公益团体;
3.具有从事河湖管理保护资质、经验的团体优先。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对所在区域内河湖进行巡护,主要包括岸线整洁(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偷排直排)、水面清洁(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杂草)、河湖畅通(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等)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结合河湖巡护,因地制宜开展推行河湖长制、关爱河湖、保护河湖宣传活动,正向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意识,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的相关活动;
(三)发挥熟悉环境和民情的优势,提出河湖管理保护合理化建议;反馈周边群众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三、招募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担任民间河长的公益团体请填写《河北省民间河长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长城新媒体。
(三)组织聘任: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择优遴选,确定入选团体,颁发民间河长聘书。
(四)民间河长聘用实行退出机制。民间河长每年末向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活动总结,一年内未组织开展河湖保护相关活动或提交有关河湖治理保护意见建议的,自动退出,解除聘用。
四、工作待遇
民间河长为志愿服务,不计报酬。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间河长,在全省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陈海虹 徐建国
电 话:0311-89867762
邮 箱:hbhzb001@163.com
附件:民间河长招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