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邢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西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西军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张西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西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九届邢台市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