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16条政策支持出口转内销
选择50家左右大型商超设外贸出口产品专柜专区
8月31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出台16条政策举措,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
降低出口转内销市场准入门槛。在2020年底前,对河北省外贸企业依据出口目的国标准生产且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允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支持河北省外贸出口转内销产品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工作。鼓励CCC指定认证机构为河北省生产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内销企业提供CCC认证相关培训和服务,优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办理时间。扩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适用范围,将“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适用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河北省更多消费品、工业品领域的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搭建出口转内销线上销售平台。支持河北省有品牌、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在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设立线上外贸产品销售专区。组织开展河北“出口优品嗨购到家”活动。搭建出口转内销线下销售平台。全省选择50家左右大型商场、超市设立外贸出口产品专柜、专区,集中销售外贸出口产品。
发挥投资对出口转内销带动作用。结合河北省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加大对转内销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入驻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展览展示活动,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对企业参展的展位费、线上展示费等予以扶持。
强化出口转内销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开展内销保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仓单、订单等质押融资。加大出口转内销保险支持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加大对出口产品转内销的保障力度,提供多元化的保险服务。加强出口转内销政策资金支持,实施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助力行动,对外贸企业参与政府举办的相关展会、与国内平台的对接合作,给予相应支持。
加强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支持河北省外贸企业通过与品牌商协商获得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充分发挥河北省(医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支持外贸企业技术和工艺升级,将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引导河北省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创建自有品牌。做好出口转内销宣传引导。
简化出口转内销企业办税手续。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和容缺办理服务。鼓励加工贸易产品内销,支持石家庄、曹妃甸、廊坊、秦皇岛4个综合保税区全面落实加工贸易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2020年底前暂免征收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对符合条件可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报,调整为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但按季度申报纳税不得跨年操作。(记者 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