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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市政府新闻办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0-09-23 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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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7月22日,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近期,我市为推进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租赁信息平台建设,启用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开展租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监管,有效保证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石家庄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建林先生,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唐燕女士,住房租赁专班负责人王永先生,请他们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3项议程。

  首先,有请赵建林局长,介绍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石家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作一介绍。

  近年来,石家庄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在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基础上,努力培育租赁供给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租赁市场发展。2018年被省确定为全省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政府租赁住房管理体制,加大了公积金、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搭建了租赁信息平台,成立了以雄安建信、城投集团、住建集团、城建开发总公司等多家国有租赁企业为代表的专业化租赁企业,建设了1784套人才住房,指导成立了拥有会员单位65家、房源规模3万套的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切实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监管,有效解决了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进城落户、稳定安居的住房需求。

  今年7月22日,我市通过住建部、财政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我市积极谋划,全力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政策方案。先后赴济南、郑州、成都、长沙、杭州、深圳多个试点城市考察学习,在充分借鉴第一批试点城市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新建改建盘活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拟于近期印发,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性支持。

  二是深入开展摸底调研。组织对各县(市、区)租赁市场情况进行了摸底,掌握了市场底数,与租赁企业、园区、高校、医院、大型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了深入对接交流,了解其在发展租赁住房中的困难与需求,为下步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对照住建部、财政部试点工作要求,我们对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功能进行了进一步拓展,制定了建设完善方案,目前正在开展系统功能完善工作,为下一步企业和房源备案、租赁住房项目申报、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筹建了“租购并举”的实体服务大厅。为活跃住房市场,实现线下方便快捷的租房、购房平台,我市筹建了3200平方米的实体租赁大厅,地址位于北二环与金石街交叉口天洲国际中心,吸引了20余家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进驻,租赁大厅涵盖了房源查询、租赁、购买、网签、备案、仲裁等各项功能,群众在这里能享受可租、可购的“一站式”安家置业服务,全力打造具有石家庄特色的“住房超市”。

  五是开展租赁市场专项整治。充分吸取外省市一些地方出现的租赁企业违规经营、资金链断裂跑路、侵害租赁双方利益的教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规避租房风险,进一步规范租赁企业行为,净化住房租赁市场。

  2020年,国家下达我市的租赁住房筹集任务为:新建改建租赁住房2万套,盘活租赁住房2万套。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培育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一是加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筹集更多房源,以满足不同人群多层次住房需求。

  二是壮大租赁市场“国家队”。培育一批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利用国企实力强、信誉好等优势,引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稳定租金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多租期长、租金稳、地段好的优质租赁住房,真正实现“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

  三是完善租赁信息化平台。按照住建部、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拓展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并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进行统计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不断强化租赁市场管控。定期开展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克扣租金、暴力驱逐租客、群租等行为,消除“房源散、市场乱、中介杂”等不良现象,进一步净化租赁市场环境,让百姓“想租房、敢租房、租好房”。

  记者朋友们,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悉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扎实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同时,我们将博采众家之长,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出一套可借鉴、可复制的租赁住房发展体系,让群众进城更加容易,住房需求更有保障,居民生活更有尊严,干事创业更有劲头,城市发展更有活力!

  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感谢赵局长全面、权威的发布。

  下面,有请市住建局新闻发言人唐燕女士,对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各位媒体朋友: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一系列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主要包含五个方面:

  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发放开发建设贷款,向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支持企业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用于符合国家政策的住房租赁项目。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各类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依法合规用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鼓励有条件、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方式开展试点,推动住房租赁项目发展。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落实增值税有关住房租赁的相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落实国家关于对个人出租住房和承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是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纳入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的房屋,符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数据共享、快捷办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租房期间,每人每年可提取公积金9600元。

  四是落实租购同权相关政策。非本地户籍承租人按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在取得居住证后,可享受义务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五是建立奖补项目评审机制。对纳入我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的租赁住房项目,从项目申请、审核、复审、公示以及监督考评、奖补资金发放等环节严格审查,加强跟踪管理。对盘活闲置存量住房、改建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市财政、住建部门制定的奖补办法给予一定补贴。

  以上就是对《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谢谢大家!

  感谢唐局长的详细解读。

租赁专班负责人王永会后接受记者采访。

  下面,是现场提问环节,由住房租赁专班负责人王永先生回答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燕赵都市报记者:请问我市为什么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但是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实现“多渠道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带来的产业聚集,石家庄市每年流入城区人口近10万人,使得租赁住房需求日益增加。然而,从目前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现状来看,我市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仍处于起步阶段。据初步统计,我市目前整体住房租赁规模在20万套左右,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约216家,超过2000间的企业仅有6家,各类租赁企业管理的房源不足15%,绝大多数房源均由散户通过中介机构发布信息出租,且租赁居住标准不高,租金水平较低,距离规模化、规范化、高品质、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仍有较大差距,现有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尚不能满足城市发展中各类人群多样化、多层次的居住需求。因此,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补齐我市住房体系这一短板的必然需求。

  回答完毕,谢谢!

  燕赵晚报记者:请问市民在选择租赁住房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住房租赁市场“爆雷”事件,个别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长于支付房东租金周期)等形式违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资金链断裂后卷款跑路,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租客房财两空,严重扰乱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因此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活动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租客和房东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主管部门备案情况,不要选择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二、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在出租或承租房屋过程中,租客和房东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的市场价格,警惕“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带来的市场风险,租客不要向租赁企业预付超过三个月的租金,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低租金诱惑。

  三、坚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必须使用河北省统一实行的《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看清租赁双方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费用明细和违约条款等内容,避免霸王条款。

  四、留存证据,及时投诉。租房过程中,要收集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如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法经营行为或者发生消费纠纷的,可直接向辖区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存在“爆仓”“跑路”情形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回答完毕,谢谢!

  谢谢2位记者的提问,王永处长也作了很好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

  

市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处处长苑志杰会后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朋友们,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事关民生福祉,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为了早日实现“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希望各媒体关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动态,积极宣传我市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引导更多人民群众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关键词: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