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河北省入围试点省份,邯郸市、廊坊市入围市级试点市,迁安市、广平县、肃宁县和固安县入围县级试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全国此次确定了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
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2021—2023年)。各改革试点地区将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按照通知要求,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将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并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各地将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在试点周期结束后,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组织总结评估,对成效显著、示范价值高、推广效果好的试点地区,优先纳入“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予以表彰,同时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将作为中央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记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