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台。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为让媒体和公众更好地了解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我们荣幸的邀请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梁旭女士,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苏静明先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孟丽敏女士,由他们介绍我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梁旭女士介绍我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尊敬的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向一直关心法院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法院、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足审判职能,依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市法院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表现突出,多个集体和个人在省法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奖励中立功受奖,市中院刑二庭、高碑店人民法院扫黑办荣获集体三等功;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孟丽敏、莲池区法院院长唐玉庆荣获个人三等功,顺平县法院刑庭庭长齐震虎、竞秀区法院刑庭庭长李茗媛荣获个人嘉奖,保定市政法委也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予以肯定。下面,我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作一通报。
一、全市法院打击战果
(一)整体情况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393件,审结385件,结案率97.96%,被判处刑罚1184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290人,判处财产刑1.0062亿元。
(二)“案件清结”情况
2020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上提出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包括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其中,涉及法院的主要是“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两项行动。截止6月30日,全市法院已将4月30日前立案的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截止9月30日,全市法院已将7月31日前立案的涉黑恶案件按期审结,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第一、二阶段任务;针对第三阶段的任务,全市法院会再接再励,对未结案件,各法院逐案制定审理计划,倒排工期,按照省委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六清”行动。
(三)“黑财清底”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实现“黑财清底”目标任务,全市法院把黑财清理摆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首要位置,审执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79件涉财产刑生效案件全部移送执行,执行到位率在全省名列前茅。
(四)“三书一函”情况
“三书一函”是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并参与社会治理、提出司法建议的重要途径。全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有效司法建议,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50份。
(五)涉“保护伞”案件审理情况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模式,特别是对涉“保护伞”案件出重拳、下重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截至到9月30日,受理“保护伞”案件41件 ,已审结37件,判处48人。
- 主要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顶格组织推进,强化主体责任
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顶格组织推进,强化主体责任。
1、提高站位,科学部署。全市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党组会及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建立对正在审理的重大涉黑恶案件亲自指导,多次逐案调度审理进度、审理计划。
2、院长挂帅,高质高效。针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各法院“一把手”亲自挂帅出征担任主办人或审判长,今年9月28日,李建立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东等人涉黑一案。截至目前,共有14名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先后审理了23件涉黑恶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配强审判力量,组建精干团队
针对涉黑恶案件数量大、幅增多及审判工作中显露的疑难问题,市中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将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扫黑除恶审判第一线,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专职法官组成扫黑除恶审判专业团队。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多次到基层法院督导指导办案,指导召开庭前会议、庭审活动。
(三)成立指挥中心,加强督导督办
为统筹全市法院的扫黑除恶工作,市中院建立扫黑除恶指挥中心。市中院通过视频方式实现了与省法院及各基层法院的网络对接,及时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对全市法院审理的黑恶犯罪案件进行调度、指导。尤其是在疫情最严峻期间,市中院通过视频方式,参加省法院视频会议及向省法院视频报案28次,对基层法院进行视频调度20余次。
(四)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为实现扫黑除恶斗争最佳战果,全市法院实行三联动。
1、上下联动,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向省法院汇报重点案件审理进展及相关工作情况,按照省高院及市政法委要求,把上级的文件和要求及时传达给基层法院。
2、内外联动,多措并举。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分析研判,起草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收集指南》,用来统一办案标准,保障案件在审判环节取得最佳效果。
3、部门联动,防疫审判双战赢。结合疫情制定了《庭审安全防护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包括计财处、宣传处、法警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克服疫情困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保障工作。
(五)创新庭审方式,科学制定庭审方案
为保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案件保质保量审结。全市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克服疫情影响,在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借鉴“云端审判”、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灵活采取院内与院外、线上与线下、分散与集中等多种形式,分人分地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和庭审活动,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高效展开。
(六)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整改总结
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针对审理涉黑恶案件中出现的法律适用、提前介入、各基层院审判力量不均等问题进行调研,形成《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报告》,在工作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
(七)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为提升涉黑恶案件审判质量,市中院采取多种形式提升一线审判人员业务水平。
1、开展专题培训。通过观摩庭审、庭后点评、网上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全员轮训,实现了辖区法院专项培训全覆盖。
2、编印文书汇编。为指导办案、引导一线审判人员及时学习法律法规,统一办案标准,我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分类整理成册,针对涉黑恶犯罪中易混淆罪名的认识研判,先后编写《扫黑除恶法律汇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汇编》、《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选编》等文件,为基层法院准确定罪量刑提供指导。
3、设立扫黑除恶动态专栏。共发布了41期扫黑除恶动态,及时通报全市法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的具体情况,发布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进度,研判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疑难点,指导、督促下级法院保质保量及时结案。
(八)坚持突出重点,持续广泛宣传
市中院扫黑办将扫黑除恶重点案例及先进事迹、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声势。截至目前,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电视报纸报道49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大约6万余份,营造强大打击声势。2019年8月份市中院拍摄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以图文和视频形式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打击重点及举报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媒体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案件督导、部门协作、广泛宣传等方面努力做到“四个突出”:
(一)突出全面排查,强化案件清结。一是摸清底数,创新庭审方式。召开扫黑除恶视频调度会,对全市法院未结的涉黑恶案件逐案调度、指导,做到一案一策。创新庭审方式,依法科学制定庭审方案,保障黑恶案件的审理。二是严把办案“质量关”,提高庭审质量。全市法院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全面细致地做好涉黑恶案件庭审组织和保障工作,及时解决阻碍审判顺利进行的问题,针对严重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影响恶劣的行为人要从重处罚。三是严查涉案“黑伞财”,切断黑恶势力生存基础。全面回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等案件,对办案进展缓慢或草率结案的要深挖彻查,让“保护伞”无处遁形。四是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加强与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工作联动合力,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清源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精准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市中院将加大对各基层法院开展“六清”行动的督导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审理过程中的疑点、难点案件,每周进行调度、指导。对挂牌督办的涉黑恶案件,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三)突出统筹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为保证案件质量,全市法院注重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做到扫“黑”、打“伞”与筑“墙”并举,提升“一案三查”质效。
(四)突出打击重点,持续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集中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英勇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尊敬英雄、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也是迎大考、见真章、验成效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保持定力韧劲,深刻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新领域、新手段、新形态,进一步提高专项斗争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要深入谋划“六建”工作,顺应扫黑除恶常态化民心,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谢谢大家!
谢谢梁旭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河北广电网记者。
河北广电网记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全市法院接下来会采取哪些措施和做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苏静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法院的大力指导下,在前期工作中对涉黑恶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了一批涉黑恶案件,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已审结的重大涉黑恶案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摧毁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要做好下一步工作,全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市法院继续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深化“六清”、谋划“六建”,充分履行审判职能,采取以下有力措施,强化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当前斗争阶段性特点和面临瓶颈短板,以更强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推进专项斗争。以取得专项斗争全胜战果来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政治立场,进一步强化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政治担当,卯足干劲、慎重如初,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二是审判工作再精细。对涉黑恶案件每周盘点、调度,督促审理法院逐案制定并完成审理计划,针对个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协调;三是审判质效再提升。继续加强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对辖区内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再次开展“回头看”,保质保量完成审判任务,使每一件涉黑恶案件成为铁案。同时将“打财断血”与“执行攻坚”工作紧密结合,畅通审判与执行衔接的“绿色通道”,有效提升执行到位率;四是沟通协调再到位。为保证案件质量,全市法院注重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做到扫“黑”、打“伞”与筑“墙”并举,提升“一案三查”质效。深化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协作机制;五是培训力度再加大。通过观摩庭审、庭后点评、网上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实现辖区法院专项培训全覆盖;六是宣传力度再加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集中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壮大正面宣传声势。
莲池周刊记者。
莲池周刊记者:疫情常态化条件下,法院如何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孟丽敏: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更高的挑战。面对新挑战,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围绕全国扫黑办提出的“确保万起案件依法审结”的硬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方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双推进”。
一方面,坚持有解思维,在变局中开新局,案件持续“清结”不停滞。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各项任务的双重压力下,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庭审方式变革,实行“多点互联+线上审判”的互联网庭审新模式,将线下“面对面”的庭审变为线上“面对屏”的云庭审,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克服疫情影响,在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借鉴“云端审判”、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进行开庭审理,不仅保证了办案安全,还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年以来,一审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网上开庭28次,市中院线上提审35次,开展三方庭审4次。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确保了一手紧抓疫情防控,一手挥拳扫黑除恶。
另一方面,坚持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黑财清底”。一是全市法院均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执行指挥小组,针对扫黑除恶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情况,一把手亲自指导,从而提升案件执结效率。市中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有涉黑恶案件进行了梳理,各基层法院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台账,明确执行内容及涉案财产,同时建立审执“绿色通道”,明确分工,审判人员逐案列明财产明细清单移交执行庭,执行部门穷尽执行手段,确保“打财断血”成果及时兑现。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有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情况再次“回头看”,对审理的涉黑恶案件逐一筛查,一案一审查,着重审查涉案财产是否查清,处理是否得当,是否移交执行以及执行是否到位。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问题的,坚决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三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对涉案财产的追缴力度,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做到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随案移交、依法处置。在庭审中对证明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大小的证据进行专门调查,为财产处置打好基础。总之要确保黑财依法清底,国家财产务必颗粒归仓。
长城新媒体记者。
长城新媒体记者: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苏静明: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法院始终把牢方向,坚持证据裁判,用准用好法律,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对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和保外就医条件。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全面查清黑恶势力的资产情况,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其再犯罪的可能。这方面法院也会与公安、检察等机关沟通配合,竭力提高财产刑的实际执行率。同时,对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或重大立功等法定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初犯、偶犯的可以依法酌情从宽处理。
全市法院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中将严把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一点资讯记者。
一点资讯记者: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审判工作惩治“保护伞”?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孟丽敏:要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必须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有“保护伞”。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渎职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惩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刑罚的有关规定,有效加大对“保护伞”的惩治力度。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市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中继续加大对全案的排查力度,做到一案三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审理涉“保护伞”的案件,应当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保护伞”的线索,人民法院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查处。法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法院系统存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发现一例惩处一例,绝不姑息手软。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
谢谢大家。